來自德國柏林的艾娃是國家環保總局下屬“中國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資料研究中心”的外籍工作人員。她在北京生活和工作六年后,卻說有點不太會扔垃圾了。(見4月19日《中國經濟時報》)
艾娃說,柏林市民扔垃圾的習慣是,先在家里將垃圾分好類,然后投放到樓下公共的分類垃圾桶,再由垃圾回收公司運走。在北京,她即使在家里把垃圾分好類,到了室外也不知道分別往哪個桶里扔,也很少見有人分類后扔垃圾。由于北京回收電子垃圾的網點太少,她也不知道廢舊電池怎么處理,而在德國,只要是賣新電池的商店,都有回收舊電池的義務。
艾娃在中國不會扔垃圾,折射的是我國垃圾分類與回收上的尷尬。大家都知道,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財富,經過處理之后,大量垃圾就會煥發新的生命。善待資源,從善待垃圾開始,在中國這樣一個資源緊缺國家,格外重要。但事實卻難如人意,大量有用的垃圾,或被焚燒,或被填埋。資料顯示,我國每年可利用而未得到利用的廢棄物的價值達250億元。
垃圾分類還可以減少垃圾對環境的污染。我國多數城市的街道上也有寫著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字樣的垃圾桶,但大多成了擺設,筆者為此搞過專門調查,管理者大多指責市民缺乏分類意識。
發達國家市民垃圾分類的意識不是天生的。在那里,除了加強宣傳外,很重要的是落實責任,依靠市場力量。如德國的垃圾分類責任,不是政府和社區,而是垃圾回收公司。回收公司是垃圾分類的受益者,他們要通過多種形式,經常向市民宣講一些分類常識,現場幫助市民分類投放。市民“垃圾分類”的習慣,就是在這樣潛移默化中養成的。與此相比,我國在垃圾分類推廣上,似乎忽視了回收者的責任,很大程度依賴于政府推動和市民覺悟。手段單一,政府推不動,市民抱怨,在所難免。
可見,市民養成垃圾分類習慣的關鍵在機制與責任,我們應借鑒國外的好做法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