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更好地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大力促進和逐步實現包括教育公平在內的社會公平,是新形勢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舉措。胡錦濤總書記最近強調,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的要求,從
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問題入手,扎扎實實推進和諧社會建設。這就為我們指明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重點和努力方向。
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覆蓋政治、經濟、文化和生態等領域的全面和諧。公平正義是和諧社會的顯著特征,教育公平是當前人民群眾最關心的民生問題之一。采取切實措施,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對于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社會公平的基石
社會公平是和諧社會的基本準則,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石。
公平,屬于生產關系范疇,是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綜合反映。在現代社會,特別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平表現為人們平等參與社會活動,并在其中充分展示個人的才能,獲得成功和回報的機會。
社會公平,從本質上說就是體現一種社會利益關系,主要指社會各方面、各階層的利益得到妥善協調,實現社會各成員權利、義務的平等和發展機會的均等。
教育公平,是指人們對教育資源配置和教育機會供給的認識和價值判斷。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權利平等和教育機會均等兩個方面,其核心是教育機會均等。有研究認為,教育機會均等應包括入學機會均等、進入不同教育渠道的機會均等和獲得就業成功的機會均等三個方面。
作為一個社會理想和奮斗目標,教育公平具有歷史性、相對性、復雜性。所謂歷史性,指教育公平是發展的,是一個歷史過程,不同的歷史時期,教育公平的內涵和重點也會有所不同;所謂相對性,指任何國家和地區、任何歷史時期,教育公平都是相對的,就像一個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一樣,絕對的教育公平和沒有差別的教育是不存在的;所謂復雜性,正如經濟社會發展中必須面對公平與效率這對基本矛盾一樣,實現教育公平也無法回避普及與提高的矛盾。在我國,人人享有公共教育資源,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讓每個公民享有公平的教育機會,是政府的義務。教育是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的公益事業,在一個擁有兩億多青少年的人口大國實現教育公平,當前的首要任務是讓每個適齡兒童都接受義務教育,在此基礎上創造條件,讓更多的人接受優質教育和高一級的教育。這是政府的神圣責任,也是事關國家和民族未來的一件大事。
城鄉教育的反差
中國的根本問題在農村,農村的最大問題在教育。現階段,教育不公平突出地表現為城鄉教育的嚴重失衡和巨大落差。此外,在區域、階層、校際之間,也存在明顯的教育差距。
第一、城鄉教育差距。我國城鄉“二元結構”反映在教育上,其突出表現是:城市義務教育由國家財政負擔,而農村義務教育則由農民支撐。教育的城鄉“二元結構”,造成城鄉教育的巨大差距,目前城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達13年,而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還不足7年,相差近一倍。
從教育普及程度看,城市早已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一些大城市甚至普及了高中教育;而農村文盲率仍在10%以上,自198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到2000年“義務教育基本普及”的15年間,全國大約有1.5億左右的農民子女沒能完成初中教育,到2005年,仍有至少5%的農村地區尚未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有的縣甚至沒有普及小學教育。而早在《義務教育法》公布之前的1985年,中國的城鎮已經普及了小學和初中教育。偏遠農村還有幾百萬適齡兒童沒有入學。
從經費投入看,農村小學生占全國小學生總數的75%,但教育經費僅占48%;初中教育經費,農村僅占29%。生均教育經費,城鎮是農村2倍多。
從師資隊伍看,近年來,我國教師學歷達標率提高非常快,很多城市小學、中學教師學歷達標率已接近100%,農村高一個學歷層次的教師,比城市低30個百分點,教師學歷不合格率高達70%多。
從辦學條件看,有的城市學校,寬敞的教學樓,寬帶端口接到了課桌上;有的農村學校,昏暗的危房,簡陋的桌椅,相當多的貧困孩子因交不起課本費、雜費而輟學。據《轉型期中國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課題組》在14個省、34個縣的抽樣調查,農村初中輟學率平均達43%,最高的為74.3%。顯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培育一代新型農民,縮小城鄉教育差距,是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
第二、區域教育差距。基礎教育的地區差距,集中表現在教育經費上,東部基礎教育的各項教育經費是中西部的近兩倍,其中教育公用經費差距高達4-5倍;高等教育的地區差距也在進一步拉大,據統計,過去的20多年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每萬人口大學生數,東部迅速飆升,西部大幅下降;高校的招生數量相對于各地人口比例來說,差距是顯而易見的。招生與人口比,最高達2.6%,最低僅為0.5%。
第三、群體教育差距。社會各階層之間擁有完全不同的教育資源,一般來說,流入城市的農民工子女、農村女童和殘疾人接受優質教育的機會相對要少一些。在農村,那些不上學和輟學的學生,大部分是女童。
此外,教育的類別間差距也不容忽視。比如,城市的重點學校制度。應該說,重點學校在集中優質教育資源、培養優秀人才方面,發揮了歷史性的作用。但伴隨著“擇校熱”的持續升溫,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已逐漸演化為兩種不同的文化,重點學校的“示范”作用失去了本來的意義。
由此可見,在和諧社會視野下,在均衡發展的基礎上,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和群體教育之間的差距,是促進教育公平的必然選擇。
教育公平的途徑
促進教育公平,必須著眼于我國現階段教育的基本矛盾。我們面對的是人民群眾對教育,特別是優質教育的強烈需求與教育,特別是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嚴重不足的矛盾。應該看到,在一個發展中的人口大國,從根本上解決這對基本矛盾,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我們要實現從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的轉變,必須付出相當艱苦的努力。
在教育公平的戰略選擇上,應該分兩步走。
第一步是近期目標:讓每個孩子都得到公平的教育機會,讓每個適齡兒童都有學上。這一目標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農村適齡兒童達1.6億,占全國中小學生的80%。中央決定,2006年、2007年全面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并對家庭貧困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寄宿生活補助。“十一五”期間,中央和地方財政將新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2182億元,確保農村每個適齡兒童都接受義務教育。這是我國邁向免費義務教育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將根本改變農村義務教育不義務的尷尬局面。
第二步是遠期目標:積極創造有利條件,滿足人民群眾讓子女有好學上這一強烈愿望。“有學上”是教育公平的基礎,“有好學上”是教育公平的高級實現形式之一。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子女的教育期望值也不斷提高,優質教育資源嚴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2005年,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僅為53%,未能實現“十五”計劃目標;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十五”末期達到21%,“十一五”期間將攀升至25%,仍難以滿足人民群眾的愿望。因此,教育公平只能循序漸進,更多人接受優質教育有賴于教育的均衡發展和優質教育資源的不斷擴大。在教育公平的政策選擇上,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著力解決以下8個重點問題。
1.擇校問題。擇校是一個怪胎,它產生的基礎是重點學校政策,直接原因是教育資源的不均衡配置。重點學校政策是我國在特定歷史時期加快教育發展和人才培養的重要舉措,曾產生過積極作用。在我國實現由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的轉變后,這一政策的消極作用日益凸顯出來,它違背了義務教育的公正性、平等性,也成為誘發教育腐敗的溫床。因此,要從制度層面規范擇校行為,加大治理力度。
2.高考改革問題。高考作為解決目前相對稀缺的高等教育資源分配和國家選拔人才的一種手段,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高考制度要更加適應素質教育的價值取向,必須通過改革逐步加以完善。時下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是,地區之間錄取分數過于懸殊,招生計劃配置、錄取方法上也存在一定問題,導致了高考移民的大量發生。解決高考移民問題必須標本兼治,要對移民考生戶口遷移進行嚴格限制。對招生計劃落實也要做必要改革。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今年通過面試決定錄取結果、參考人口比例確定招生計劃等改革,不失為一個積極的探索。我認為,參考各地高考報名人數來分配招生名額,也許更為科學合理。
3.高校貧困生問題。上個世紀末,我國高校實行收費并軌改革,逐步確立國際通行的、由學生按培養成本一定比例繳納學費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制度。這一改革,大大緩解了高校辦學經費的緊張局面,同時也帶來了數以百萬計的貧困生上學難的問題。國家采取了“獎、貸、助、補、減”等一系列措施,僅國家助學貸款一項就資助貧困生100多萬人。但這項工作進展不平衡,我們要繼續加大力度,不能掉以輕心。
4.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據統計,目前隨父母進入城市的農民工子女達2000萬人,其中6-14歲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約700萬人;在家鄉的留守兒童達1000萬人。這些“同在藍天下”的孩子,能否獲得公平的教育機會,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不能讓流動的孩子成為新文盲。當前的最大問題仍是經費問題,流出地政府要與流入地政府共同承擔流動兒童的教育經費,流出地政府要給予流入地政府一定的補償,確保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都能接受義務教育。
5.教育亂收費問題。當前的教育收費,可分為合理收費和不合理收費兩種情況,凡是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收費均屬亂收費。客觀地分析,廣大基層學校面臨著財政性教育經費不足的困難和矛盾,但投入不足不能成為亂收費的理由。對教育亂收費,教育部提出“學校亂收費、校長要撤職”的口號,先后出臺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收費辦法、普通高中“三限”以及穩定高校收費標準等一系列措施,旗幟鮮明地治理教育亂收費。現在,要研究建立預防和遏制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要加強制度建設,盡快健全有關法律法規體系。
6.教育投入問題。教育投入不足,特別是農村投入不足,既是教育發展面臨的主要困難,也是影響教育公平的重要制約因素之一。目前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占的比重遠未達到4%的目標,近年來還連續下滑,2002年是3.32%,2003年是3.28%,2004年則降至3.26%。如果按最新公布的我國總量計算,2004年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占的比重只有2.79%。在投入結構上,基礎教育階段政府投入比重偏低,東西部差異過大。統計資料顯示,農村小學生占全國小學生總數的75%,但其教育經費僅占48%;初中教育經費中,農村僅占29%。中央決定從今年起用兩年時間,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并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體系,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這將從根本上實現“農村教育農民辦”向“農村教育政府辦”的轉變。但要看到,在廣大農村,辦學條件差、公用經費不足、不能正常運轉的現象還相當普遍,要改變這一狀況,必須通過改革和發展的辦法,進一步強化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
7.農村教師問題。教育部已決定取消農村全部代課教師,農村教師數量不足、素質不高的狀況亟待改變。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要統籌城鄉教師資源,大力開展城鎮教師支援農村,城市、縣鎮公辦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輪崗任教,并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工作。此外,各地要利用現代遠程教育資源和技術手段,大力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教學水平,縮小城鄉教育差距。
8.教育立法問題。加強教育立法,是促進教育公平的根本保障。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將頒布實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也將陸續修訂。此外,《學校法》、《考試法》、《教育投入法》等均在起草制定中。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教育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健全和法治化的教育決策、執行及監督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必將大大改善教育的內外部環境,一個城鄉教育和諧發展的新時代正向我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