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4日 紅網
據央視《經濟信息》聯播報道,北京沒有營運資格的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黑車目前已有7.2萬輛,已超過正規出租車。據記者調查,北京的黑車,主要分布在火車站、飛機場、地鐵站以及一些公共交通相對滯后的地區。這些從事非法營運的“黑車”已經逐漸形成固定的經營地點,與正規出租車爭搶生意(《新京報》4月23日)。
其實對黑車市場現象,如果僅僅只就事論事看的話,那其對出租車市場的正常營運秩序與對消費者權益的危害,應當說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如果一旦這類市場情況,不僅在北京、在上海,并且在全國其它一些城市也同樣存在,且在相當程度上已經成了一種比較普遍的社會現象時,也許人們也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現實,如此黑車現象的存在恐怕也不是靠現有打擊所能解決的。那對此該怎么辦?筆者認為,要解決問題,正確認識問題是一個首先要有的必備前提。
首先以市場觀點看,如果在一個具備公平市場競爭的制度環境中,由于價值規律的作用,社會資源自會在市場利益的影響下由低利潤行業向高利潤行業流動,從而達到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最佳市場化配置。具體就出租車而言,由于現有出租車行業是由行政特許總量控制所形成的壟斷,因而市場競爭作用對其影響是相當有限的。然于出租車行業來說,其出于自身壟斷地位的保持與追求最大利潤的本性,其勢必一方面會利用相關的行政政策上的“優惠”挾政府機關對競爭者(黑車)予以打擊,另一方面也可能會出于利潤上的考慮,卻對現有黑車所占領的市場份額不屑一顧。而這,恰恰也許就是形成目前不少地方出租車市場尷尬現狀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從社會眼光看,如果人們承認這樣一個觀點:即行政管理是否正當的要義在某種意義上就是要盡最大程度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從而作出選擇的話。那人們同樣也就不得不面對以下的選擇:即對市場與公眾來說,是一個開放的出租車市場好,還是一個壟斷的出租車市場好。想要對此作出選擇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要看哪種行政管理模式能給社會公眾提供最大化的福利。而以現有的出租車市場現狀看,想結論應該是不言自明的。
所以,就上述北京及其它地方所存在的黑車現象而言,也許不是光靠執法機關一味地打擊所能解決的,而就其所含有的綜合社會因素,恐怕還得要從市場發展,社會需要等多角度的解讀之后,才可能會有一個多贏的辦法。關鍵是要瞄準便民為民,而不只是行政管理,更不該是壟斷行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