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紅牡丹》是林語堂最好的小說,但二十多年以前我卻只能偷偷摸摸的讀它,因為大人說它里面有不健康的東西。二十多年后的現在,《花花公子》早就有了大陸中文版,而以前我們對它的稱呼是:“色情雜志”。時代的飛速發展使文化這種東西的內涵更加豐富,多年以前讓人感到“汗顏”的文字畫面甚至故意留下的方框給現代人的感受則是“坦然”,以至于我們不得不接受一個新的概念:“情色”。
“色情”與“情色”雖然只是顛倒了一下順序,但意義卻有了天壤之別,感情色彩由貶義變成了“中性”。在國外,“情色”電影甚至成了愛情影片的替代名詞,很多的奧斯卡愛情影片都被稱為“情色”經典。實際上,同事實上已經成為一種文化的“色情”文化相比,“情色”在國外早已成為一種文化,并且更容易被大眾接受。但在我們中國,我們引進了“情色”文化,卻又不能真正的接受它,甚至把它與“色情”相混淆,使它變了味道。很多人將色情的東西改改包裝冒充“情色”,更多的人則把“情色”誤解成為色情。
想想那位被小輩罵的狗血噴頭的白老先生,曾幾何時也是“新潮”的代表,幾十年前因為“黃色”文化被批判過,所以我們無須在字面上費太多的工夫。《花花公子》的女總裁在接受《環球時報》的采訪時曾毫不隱諱的指出,《花花公子》的文化理念就是讓勞累之余的男人們享受一下輕松(至少我的理解是這樣),而離我們不遠的印尼則正進行著一場對以禁止《花花公子》出版為主要內容的《反色情法》的舉國辯論,這就是認識的不同。
雖然我們還遠未“落后”到反對刊物出版的地步,但我們認識的迷離,卻不亞于此。試想,如果《花花公子》在農村進行銷售的話,那它的熱銷程度足以壓倒一切,還有可能被以違禁讀物的身份被派出所沒收,甚至成為導致當地社會風氣變壞的導火索。究其原因,文化土壤的貧瘠,不正確的引導方式,讓我們對新鮮事物無所適從。
當然,上面只是一種假設,現在對社會影響最大,離我們最近,文化理念最模糊的還應該是網絡。隨意打開一個網站的所謂文化頻道或者社區,映入你眼簾的首先應該是“養眼”的美女,充滿挑逗意味的廣告,即使是被人稱為中國第一社區的天涯,被稱為全球最大的中文文學網站的榕樹下,還是搜狐新浪等門戶網站,都毫不例外。如果這算是一種必然的修飾的話,那么里面的內容是一種什么呢?“誰動了我的內褲”是某文學網站點擊率頗高的“雜文”的題目,“我和某某的一夜情”是某社區情感專欄的所謂“頂”的文章的標題,看里面的內容,卻和標題完全不沾邊兒,活脫脫掛著羊頭賣狗肉。而這樣的現象在網絡中間比比皆是。
可以這樣講,如果現在發一個題為“我是一個同性戀”的帖子到天涯社區上,那這個帖子肯定會是精華帖子,并且將被長期置于“頂上”。這個例子雖然與“情色”無關,但實質卻有很多相似之處。
當本可以光明正大的“情色”非得被偽裝成勾引人的“色情”的時候,它的副作用,它給人們的誤導,都是不言而喻的。
情色本無罪過,關鍵是你如何去看它,就如同魯迅先生對《紅樓夢》的精辟論述一樣。希望我們能有一種純正的“情色”文化,而不是在“色情”與“情色”之間搖擺。
來源: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