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工地辛苦地干活,卻連續三頓吃到摻雜別人吃剩下的雞骨、魚刺的飯菜……這是4月上旬發生在北京某建筑施工工地11名農民工身上的真實遭遇。此事經媒體報道后,11位吃剩飯的農民工很快就遭遇集體下崗的命運。21日,在全國總工會、北京市總工會的直接干預和協調下,相關當事方的負責人向11名吃剩飯的農民工當面道歉。最讓這11名農民工擔心的工錢也全數結清發放到他們手上。在確保“不下崗”的前提下,11名農民工的去向正由所在的勞務公司和項目的總承包方緊急協商。(詳見本報4月22日11版)
直 評 吃剩飯的民工為何集體下崗
按理說,此事被媒體曝光后,即使“領導很生氣”,但畏于輿論壓力,工地領導也應做做樣子,改善一下民工的伙食。但出人意料的是,在這則新聞被媒體報道幾天后,11名民工就集體下崗,看來,工地領導似乎連樣子都懶得做。
工地領導的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們不顧社會道義的心態。或許,在他們看來,社會道義和處于弱勢的民工不能拿他們怎么樣,只要自己的利益受損,只要自己的情緒不悅,哪怕輿論譴責,也要解雇民工,出一口氣。也許正是基于這樣的心態,工地領導才會把自己的剩飯給民工吃,才會在面對媒體采訪時,大言不慚地說:“有些人就很喜歡吃,不想吃的人當然也可以不吃。”才會在此事被媒體曝光后,與勞動公司解除合同,使這11名民工下崗。
必須指出的是,在“民工吃領導剩飯”的新聞被報道后,有媒體指出,此事既侮辱了民工的人格,還有欺詐的嫌疑。試想,當事情發生后,如果工地領導等相關人員受到處罰,11名民工下崗的事或許就不會發生。而對于民工兄弟來說,當下次面臨類似遭遇時,他們還會不會勇敢地對媒體說出自己的怨言,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他們下崗后,政府有關部門會不會對此進行干預,并積極尋找更有效的解決手段,使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摘編自《齊魯晚報》4月21日 文/乾羽
求 是 民工吃剩飯事件的深層追問
“11位農民工連續兩天吃三頓工頭剩飯”事件中,包工頭的倨傲姿態,有關部門遲遲按兵不動的冷漠,與公共輿論的憤怒、11位農民工的悲傷與無奈,形成如此強烈的反差。11位農民工兄弟的悲劇,并不在于那難以下咽的剩飯,而是剩飯背后深入骨髓的歧視、歧視之下的權益徹底剝奪、剝奪之后的求助無門。
我相信,11位農民工兄弟,當初來到城市,盡管生活艱難,收入微薄,但他們心中始終會有一個堅定的信念:只要自己好好干,終有一天會得到回報,也必將得到認可與接受。如果再放而大之,對于以億計算的中國農民工來說,當他們的腳步踏入城市時,他們對城市的夢想就不僅僅在于掙夠養家糊口的錢,他們同樣希望能夠分享城市豐富多彩的權益大餐。
可是在那碗剩飯面前,11位農民工兄弟、或者說整個農民工群體的夢想破碎了。他們失望、無奈乃至“有些狼狽”,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夢想的價值,抵不過一碗摻加碎骨、魚刺和口水的剩飯。
所有的夢想,皆由追求夢想的權益爭取而始,由種種權益的賦予和獲得而終。在以往對于農民工的討論中,我們經常說:農民工們除了經濟上的被壓制,不能獲得市場經濟下勞動的等價收益,也邁不過城市權益體系排他性的門檻。而這一切,其實都要歸咎于城市賦予農民工權益之缺失。當農民工在一個徒手自救而不能救的環境中,他們該怎么解決自身的生存與精神危機?
“民工吃剩飯”事件這并不極端的個案,再次展示了這尖銳的沖突與深層的矛盾。11位農民工與輿論都退無可退時,之前一直沉默的全國總工會開始行動,并給出了“發工錢并安排去向”的解決方案。
但是我們更加關心,11位農民工如何在未來的打工歲月中,不再遭受同樣的惡劣侵害,獲得“免吃剩飯”的權利、按時獲得報酬的權利、足額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總之,是憲法賦予一個公民的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