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承載著名人的歷史和聲譽,往往具有令人景仰的人文魅力,在城市建設中認真加以保護,無疑很有必要。但是不同名人的故居,怎樣保護效果會更好,這似乎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近日重游常州,道路寬敞,高樓迭起,盡顯現代城市的氣派。只是來到很有名的青果巷,卻見馬路一邊是一排高層新建筑,而另一邊則是破舊的矮平房,形成一道極不協調的街景。當地朋友告訴我,青果巷周圍有多家名人故居,多年來里面居住著許多住戶。若要置換、重修,所需大筆資金沒有著落;而開發商又因名人故居要保護,都回避在這里開發,使得這些名人故居面臨重建與拆遷兩難的局面。隨后我走進門口刻有“盛宣懷故居”、“李伯元故居”石牌的舊屋,只見里面住著好多戶人家,顯得很是破敗。身臨故居,卻難覓名人當年生活的蹤跡,一腔對名人的種種遐想,頓時蕩然無存。走出門來回眸那塊故居石牌,我不禁閃過一個疑問:在門口掛上一個名人故居牌子,這就是保護了嗎?
盛宣懷有中國近代“第一商父”之美譽,還是我國第一位大學校長。而李伯元,是清末著名小說《官場現形記》的作者,他還創作了《活地獄》、《繁華夢》等多部諷刺挖苦時弊的小說,是當時寫譴責小說中最有影響的一位。從這兩位名人的歷史成就來看,他們的故居若能得到整修與充實,并把保護名人故居與改造周圍環境協調起來,其結果很可能成為當地一處有文化內涵的人文景觀。可是現在名人故居卻陷入如此困境,令人扼腕嘆息。
我并不主張一切都要復古,對待名人故居也應該具體分析。那些有豐厚的歷史積淀、影響很大、故居的建筑又有一定特色的名人故居,是一種不可再生的人文資源,自然應該盡最大努力加以保護和整修。至于有的故居,倘若文化積淀相對少一點,建筑并無特色,并已破敗不堪,那么,保護的方法是否可以多幾種選擇呢?原地復舊是保護,有時異地置換也是另一種保護。就在常州,對于洪深、阿甲、吳祖光等戲劇界名人,市里并沒有把各人的故居都保留,而是異地建一所戲劇陳列館,把他們(還有周璇等常州籍戲劇界名人)集中在一起,展示他們的生平及藝術成就,既達到宣傳名人、為本地增光的目的,又緩解了名人故居保與拆的矛盾,還形成一個很有地域和行業特色的展館不失為處理名人故居保護的一種選擇。
總之,保護名人故居,是文化的傳承,是后人的責任,也是一種領導藝術。希望人們多一點智慧,讓名人故居得其所哉。可別像李伯元故居那樣,掛了保護之牌,卻未得保護之實,還拖了市政建設的后腿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