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貓咬死了人家喂養的兩只鴿子,鴿子的主人折騰了大半宿后終于將其抓住,然后用電線將其勒死,并掛在鴿子籠旁“懸尸示眾”。這是日前發生在沈陽市和平區的又一起“虐貓”致死事件。(4月24日《沈陽晚報》)
《世說新語》記王藍田吃雞蛋:“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舉以擲地。雞子于地圓轉未止,仍下地以屐齒蹍之,又不得,瞋甚,復于地取內口中,嚙破即吐之。”如果說王氏的性急尚有幾許可愛,那這位虐貓主人的惱羞成怒則只剩有殘暴。從“抓”到“勒”到“懸尸”,可以感知其心中怒恨之深之切,可以想見其肆意虐殺之淫威獲得的快感。
“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也許有點假惺惺:古代帝王祭祀時用小一點的動物去替換大一些的動物,或許亦顯得虛偽,但畢竟都心有忌憚,何至于以折磨一條小生命來發泄?即使以傳統的道義觀,將動物作為弱者而肆意欺凌,一直被視為小人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