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北京沙塵暴頻發,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干旱區和半干旱區生態建設的重要性。然而,針對防護林,經常在媒體上出現“灌木林”的提法;甚至,有關部門已將其列為生態建設的重要內容。4月28日,《新京報》以《林草之爭促變防沙思路》為題,報道了有關各方對灌木是否應歸屬于林的爭論。
在接受采訪時,我提出了自己的觀點:“灌木不是林”。
我之所以堅持這個觀點,是有多方面考慮的。
灌木不是林,這是個嚴肅的生物學問題。從專業上理解,喬木、灌木、草本植物、藤本植物、地被植物都是構成植物群落的重要部分,前兩者都是木本植物。它們要么冬季落葉,要么不落葉,但它們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來年萌發的芽是暴露在空氣中的,成為所謂的高位芽植物。然而,它們依然有重要的區別:喬木遠比灌木高大,有明顯的主干,占據群落的上層;灌木層位于喬木層的下方,沒有明顯的主干,成叢狀分布,在群落中永遠不可能超過喬木的高度。因此,灌木就是灌木,喬木就是喬木,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隨著生態環境的變遷,或者沿著山體上升,風速變大、溫度變低,高大的喬木逐步退出群落,那些能夠抵抗嚴酷環境的灌木叢占據優勢。在這樣的地區造喬木林,如果沒有強有力的人工呵護,那將是徒勞的。我們通常所說的樹,都是指的喬木而不是灌木。否則,“三北防護林”豈不成了“三北防護灌”?
干旱半干旱區造的楊樹林不幸成了主干不分的“小老頭樹”,人為改變了喬木的生態型,“林”倒成了實實在在的灌木。人們遂認為在那樣的地方造喬木不太可行,于是就有人在文字上動工夫了———灌木搖身一變成為樹。造林樹種“花名冊”里把檸條、沙柳、沙棘、沙地柏等灌木,鐵桿蒿、木地膚、羊柴等半灌木(它們大半生都姓“草”)都列為樹種了。這就不難理解我國的森林覆蓋率為何升得如此之快了———增加的“覆蓋率”中許多數字原先是算在灌木或草地上的。隨之,也就出現了巧立名目獲取國家生態建設費用的做法。
我強調“灌木不是林”,決不是否認灌木的生態作用。其實,在干旱和半干旱區,灌木的作用甚至比林大。
嚴格區分這一概念的必要性,就是希望在該恢復草的地方就恢復草,該種灌木的地方就種灌木,該造林的地方就造林。但是,三者在花費國家有關經費上有很大區別。在干旱區,如果以造林為名申請的經費,而實際花在了種植“鐵桿蒿”(半灌木半草本植物)上,這是對國家經費不負責任的。
建議國家加強經費使用的有效性,采取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使用經費,杜絕灌木充當林的做法。充分發揮生態學家的作用,杜絕部門利益保護,建立有效的經費使用監督與檢查機制,從而降低沙塵暴危害,早日還北京藍天白云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