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最高售價可達兩萬元的天價“黃金書”被禁止出版發行。新聞出版總署表示,少數出版單位片面追逐利潤,在出版圖書時選用黃金材質為載體,嚴重背離圖書作為精神文化產品的社會功能。
美國史學家羅伯特·達恩頓寫過一本《啟蒙運動的生意》,從中我們了解到,法國啟蒙運動的文化成就,是與那些“杰出的商人”和“偉大的商業”分不開的??紤]到追逐利潤與自私自利是人類更廣泛的特征,所以在推銷思想與知識方面,以謀利為業的書商往往比思想家們更有熱情。正是這個原因,我們看到啟蒙運動的始作俑者不是聲譽日隆的狄德羅,而是出版商龐庫克及其合伙人。正如《生意》一書所寫:“以高風險博得高回報,這是啟蒙運動出版活動的前提。”
筆者回顧這段歷史,目的是想強調商業對于文化傳播的重要性。從這方面說,我們并不反對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支配書籍生產的市場原則。從某種意義上說,“惟利是圖”對于我們社會的長久進步來說未必全然是件可以被指責的壞事。
然而,這一切并不妨礙我們對“黃金書”的批評。
自古以來,中國人習慣拿“書籍”與“黃金”相提并論。所謂“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歸根到底,就是說書籍對于中國古代的老中青很重要,可以滿足他們的兩大快意平生事———“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在崇尚知識的今天,書籍所承載的意義不僅關乎個體的幸福實現,同樣關系到人類整體性的進步。正是在此基礎上,英國思想家卡爾·波普爾對知識普及滿懷希望,并提出“通過知識尋求解放”的口號。相較之下,以“黃金”之名自詡的“黃金書”著實乏善可陳。
顯然,這些天價“黃金書”對于普通市民甚至“中產階級”來說并無意義。從本質上講,那些以“99.9%黃金制成”、售價高達兩萬元的“黃金書”,不過是把黃金做成了書本的模樣,而有機會將它們擺在家里的人,聞到更多是“金臭”,而不是書香。進一步說,即使是如媒體批評的“用于行賄”,這些黃金也算是“缺斤短兩”,只是打上了知識的招牌后,它們便變得更加值錢了。
然而,明顯人都知道,“黃金書”橫空出世,背后更大的利益驅動是“書籍搭臺,腐敗唱戲”。如廣告所稱,這是“送給政界人士的禮品”。此時,“黃金書”里的“書”就像“注水肉”里的水一樣,表面上仿佛實現了自己的價值,實際上因為“以次充好”、“效用相?!倍艿搅嗣镆?。因為知識以傳播為目的,以讓更多人分享與認同為效用,并不需要黃金來提升自己的價值,遑論充當黃金的奴仆、給黃金抬轎子?
此外,從傳播角度說,古人寫好書要“藏之于名山”,目的是呵護真理(知識)的種子,等著有朝一日開花結果;而現在出版商把好書“藏之于黃金”,顯然多此一舉,因為這些“經典”流播天下,早已家喻戶曉。即使是為了“可以珍藏幾百年”,在電子信息如此發達的時代,這也不過是個不堪一擊的噱頭;而那些所謂“限量發售”,在某種意義上說,更是“以黃金埋葬書籍”。
如上所述,在十八世紀,一個天才的狄德羅身后有許多天才的書商,資本加速了知識的傳播,并促進了經濟與文化的繁榮。與此相比,我們今日所見的“黃金書”,可謂萎縮不堪,因為“黃金深處”并無可以與我們這個偉大時代媲美的、可開今天風氣之先的新思想、新鄉土。從這方面說,事實上我們并不反對“黃金書”,而是需要貨真價實的“黃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