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日前表示,現在有的城市在綠化建設中動輒開出幾萬、十幾萬元的高價購買大樹古樹,造成巨額的資金和生態浪費。他要求堅決制止“高價建綠”的不良傾向,城市綠化要堅持只用對的、不用貴的,多用成本低、適應性強、本地特色明顯的鄉土樹種,要用最少的錢,建更多的綠。
仇副部長的要求可謂切中時弊。目前在城市綠化過程中普遍存在“高價建綠”的做法,的確造成了許多不良后果。而這種不良傾向之所以大量存在,我以為并非因為主事的官員不懂得仇副部長指出的那些道理,而是因為他們另有其他考慮:一是能夠盡快地凸顯政績———“十年樹木”太漫長了,一屆地方政府的任期只有五年,他們等不及;二是其中利益的水很深。筆者曾聽一名負責綠化的官員說:一棵樹值多少錢呢?你說10元也可以,1000元也可以,1萬元也不離譜。如此巨大的“彈性”空間,上下其手的空間會有多大,我們是不難想見的。
所以在我看來,城市生態失衡,不過是一種表象,根本原因還是權力生態的失衡:行政權力缺少“天敵”,可以基本上不受制約地肆意行使。這就使掌握它的人能夠將短期利益、眼前利益和自己的個人利益,置于城市發展的長遠利益、根本利益和市民的整體利益之上。
因此,要制止“高價建綠”的不良傾向,建設部的負責官員出面表態,指出其中的危害,是必要的;建設部出臺相關的部門規章,不要再把“國家園林城市”的美譽授予那些專搞華而不實的沽名釣譽者,也將會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不過,這些都只是些治標的辦法,只有徹底改變官場的權力生態,使市民能夠對城市的行政權力進行有效制約,才是治本的辦法。
如何才能改變權力生態呢?最根本的辦法,當然只能是以權力來制約權力。而其中最關鍵的一環,就是在實質上而不是形式上,落實人大對財政撥款的審批權和使用的監督權。解決了這個問題,對于制止仇副部長所言的城市綠化過程中的“急功近利、貪大求洋”等現象,將能夠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這里一個微妙的區別在于:一個城市的行政首長為官一任或兩任之后,是要升職或者調職的,因此很難要求他對五年或十年以后的事情做過多的考量,但人大代表中的絕大多數,卻必須和自己的城市生死相依;此外,人大代表并沒有制造政績然后晉升的需要,這些都可以促使他們以一種比較客觀的眼光來看待和處理城市綠化問題。
恢復了城市里的權力生態平衡,城市的生態自然也就平衡了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