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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打開電視,翻開報紙亦或瀏覽網絡,新近發生的時政要聞、經濟動態、社會趣聞等各類新聞令你目不暇接,讓我們感覺到生活每天像新聞一樣更新。然而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中,在大量的新聞資訊特別是網絡新聞當中卻也充斥著不少“性聞”軼事,按說這也是人們生活的一部分,媒體適度報道無可厚非,但是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一些媒體在報道一些新聞事件之時有意無意地要突出“性”,硬是要把新聞演繹成“性聞”,仿佛只有這樣才能吸引眼球。
讓我們來看看某些媒體是如何把新聞嬗變為“性聞”的吧!
今年初,浙江省修訂后的《浙江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出臺,其中一個重要的規定是,對旅客住宿的房間實施檢查時,除出示合法工作證件以外,還需出具縣級以上公安部門的檢查證明文件。無論是以新聞人的視角還是從老百姓關心的角度來看,這應該算得上是一條不錯的新聞線索,但媒體卻用“男女同住不查結婚證”、“開房了,沒人再來煩你”之類的醒目標題來報道此事。此新聞見報后,海南大學副教授王琳在南方都市報發表了題為《旅館的客房也是住客的堡壘》的評論文章,沒想到國內一家門戶網站在轉載之時將標題改為《開房做愛是我們應有之權利》,使得這位王教授不知道挨了多少人的罵。
4月6日晚,廣州某中醫藥大學發生了女博士研究生裸死在書桌上一事。女博士被害本身就是新聞,更何況是裸死呢!一時間,各路媒體不惜版面連續報道此事,而且采用的標題也頗具煽動性,比如“女博士裸死教學樓追蹤:現場遺留鐵錘和避孕套”、“嘴角流血左臂燒傷女博士生離奇裸死教學樓”、“廣州女博士裸死續:多數被訪師生猜是情殺”等等,不一而足。
在“五一”黃金周期間,《長沙晚報》報道了這樣一則新聞,在湘潭市做水果生意的劉友姣,面對兩名瘋狂實施搶劫的歹徒,在來不及穿衣服的情況下,便從床上跳起來沖出去,用自己的鮮血譜寫了一曲正義之歌。當我們還沒有來得及欽佩這位勇敢的女子之時,一些網站在轉載這條新聞時無不突出“內衣”二字,比如有網站的《農村女子穿內衣與搶劫歹徒搏斗身中五刀不松手》,就吸引了眾多轉載率與點擊率。
以上種種對性的渲染,不僅誤導了讀者,其實也傷害了媒體自身的公信力,直接折射出一些媒體正確新聞觀和社會責任感的缺失。表面上看這些花費不少心思才挖掘出來的“性聞”賣點,能夠體現出媒體的差異化“競爭優勢”,而且在短時期內這些媒體也能夠收獲到不小的關注度和影響力。殊不知,這種關注度并非美譽度,影響力也是負面和消極的。一時的沾沾自喜換來的將是未來的不知所措。因為這種性聞多了,讀者容易出現注意力疲勞。
在媒體高度發達的今天,新聞競爭已呈白熾化態勢,媒體注重打造吸引讀者眼球的新聞未嘗不可,但是如果盯住讀者的弱點和消極需求,迎合部分人的低級趣味,而千方百計尋找新聞中的“性”噱頭,不免有斷章取義、嘩眾取寵之嫌,不利于讀者正確認知新聞、把握新聞重點,久而久之,讀者對這些媒體就會失去信任,媒體的客觀公正形象勢必會受到影響。
我們期待一些媒體不妨多加反思,盡快醒悟過來,切莫在挖掘“性聞”的歪道上斷送了自己的新聞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