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09日 10:11:11 來源:紅網
媒體披露,在湖南省冷水江東塘煤礦發生瓦斯突出事故后的許多細節:在當地,女礦工并不少見。在東塘煤礦就有10來個女工下井。
在周圍的其他一些煤礦,差不多都有女礦工。更令人咋舌的是:據媒體的記者調查,在那里,女工挖礦是常態……(5月8日《新京報》)
為了查證女礦工下井的情況,我用“女礦工下井”作關鍵詞百度了一下,結果發現冷水江市并非絕無僅有,廣西、河南等省都曾有井下女礦工遇難的消息。而國外,竟沒找到一位女礦工下井的相關報道。
女礦工下井,讓人義憤,本該屬于男人的責任,卻讓弱女子來承擔,男人們都哪去了?你們忍見自己的女人匍伏在暗無天日的井底下?不過,憤慨之余,我卻不忍對女礦工的男人們作過多的責備,畢竟逼女礦工下井的“元兇”不是他們,而是實實在在的貧困。
在《捕蛇者說》中,柳宗元曾大惑不解地問“捕蛇者”,永州的蛇這么毒,而且你們蔣氏三代人都死于蛇禍,為什么孫輩還要以此為業?答案就是:賦斂之毒,甚于蛇者!誰都知道女人不能勝任礦井的工作,誰都知道下礦井會有危險,可是誰令她們成為柳氏筆下的“捕蛇者”?答案只有兩個字:貧困!
一個月幾百元錢,對于城里人來說,似乎只是一頓飯、一件衣服的價錢,而對于赤貧的農村家庭,對于他們嗷嗷待哺的兒女來說,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一家人可以活下去。在生與死的抉擇中,性別算得了什么?危險又算得了什么?
當事件曝光之后,當地婦女沒有感謝媒體,反而為以后不能下井,從而影響未來的話計而憂心忡忡。面對她們真實的痛苦,我們再奢談什么性別角色,奢談什么法規建設,不是太驕情甚至是太殘酷嗎?
事發幾天后,當地政府就下發通知,禁止女工及未成年人下井,算得上是“重視”、“及時”。但是,要讓農村女人遠離礦井,只有嚴格法規、加強執法似乎是遠遠不夠的。但如果漠視農民的生存狀態,不著力改變農村的經濟狀況,讓他們盡快地富裕起來,她們還是會千方百計規避法規,心甘情愿地當“捕蛇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