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各大媒體都在為上海街頭一樁行人亂闖馬路事件腎上腺素分泌旺盛,原因據(jù)說是該路人與交警發(fā)生了身體沖突,更為嚴重的是,這人竟然還是個“海龜”的女碩士。我不知道,這亂穿馬路與其教育背景是否一定有必然聯(lián)系,但今天又為亂穿馬路出了一條新聞,說是某省公安廳廳長帶頭宣誓不亂闖紅燈。如果說前一事件的被熱炒還是帶有媒體的一點私心的話,那么這廳長宣誓事件就實在有些說不過去了,這亂闖紅燈到底是多大的事?
我們的“八榮八恥”里面有一條是:“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交通規(guī)則也在法律法規(guī)之列,違背它首先在守法上說不過去。而且亂闖紅燈造成交通混亂,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造成個人和公共利益的損害。不錯,亂闖紅燈這個事情確實不對,但一條小學生都知道的行為規(guī)范,怎么會被如此熱炒、會引得堂堂廳長“帶頭宣誓”呢?
以筆者看來,在我們大力宣揚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熱潮中,很多人反觀自己的行為,失去了踐行文明行為的自信心。網(wǎng)上有位網(wǎng)友的評論倒是直截了當:“確實滑稽!具交通管理職責的公安廳長以世界上最低的公民行為標準來要求自己,還標榜自己‘做文明人’,天大的笑話!”這不由得又讓我想起不久前關(guān)于女碩士亂穿馬路的一條網(wǎng)友的評論:“領(lǐng)導干部一般不用亂穿馬路!”這位網(wǎng)友很有些冷幽默的天賦,但我們把這兩樁“笑話”連起來看,卻發(fā)現(xiàn)矛頭所指的竟是“官員”、“特權(quán)”、“自律”這樣沉重的字眼。為什么我們的官員們在最普通的行為規(guī)范面前失去了自信?這與他們所擁有的“特權(quán)”有關(guān)?因為這些“特權(quán)”而使他們失去了“自律”?
是否遵守一個最最基本的行為準則,與官員自律聯(lián)系起來,這實在是一種悲哀,官員作為社會的管理者,難道遵守社會公德還需要宣誓,需要別人監(jiān)督嗎?政府官員只是一種工作,一個廳長和一個賣菜的,在社會權(quán)利上,有什么區(qū)別呢?有什么特權(quán)可以無視一些普通人都應該做到的事情呢?筆者不是說這位宣誓廳長就一定利用某種特權(quán)干了什么,但為不亂闖紅燈集體宣誓,這說明了這些官員對自己行為的不自信,否則的話,這樣理所當然的事情,應該該干嗎干嗎,犯不著費這么大的事!
許多網(wǎng)民在新聞下面跟帖,說是他們應該宣誓:“帶頭不欺上瞞下、帶頭不欺壓百姓、帶頭不損公肥私……”,做不到、做不好的事情才要宣誓,越是為應該做到的事情宣誓,越是顯出誓言的虛弱,而網(wǎng)民在下面跟帖越多,也說明百姓們對這類宣誓的態(tài)度:“當這是個笑話!”官員的宣誓被百姓當作一個笑話,難道還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所以啊,亂闖紅燈就是因為是件不大的事,所以才是件不小的事
來源:人民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