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救救我的外孫,讓他上學啊。”這是吳大媽哭訴的聲音。每次的“探外孫”都讓她心力交瘁,心痛不已。“以前,童童還和我們說幾句話;從去年開始,無論我們說什么,他都只是點頭、搖頭;現在,對我們的問話,童童已經任何反應都沒有了。再這樣下去,孩子就真的毀了!” 童童被關了3年,過得太可憐了,因為他不能和外界接觸,他甚至連現在同齡人吃什么穿什么都不知道了(2006年5月16日《中國青年報》)。
童童被關押失去了自由,報道說是童童的父親因妻子得憂郁癥自殺后,接連又受到失去工作的沉重打擊。沒多久,這位父親的言行變得異常,在開始封閉自己的同時,還把剛上小學二年級的兒子強行從課堂上拽回家。他的家人做思想工作無效, 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上門做工作無效,都說沒有辦法了。難道真的就沒有辦法了?難道我們就這樣坐視童輝這樣剝奪童童的受教育權和健康成長權?童輝囚禁孩子,不讓孩子上學,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該法第四條規定: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第十五條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創造條件,使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人 民政府對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批評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 學。童童被囚禁3年沒有上學,應該說是當地政府的失職,因為當地政府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把被監護人送進學校。再說童輝有不有精神上的問題,應該讓他去檢查,如果有精神病,他就沒有監護孩子的權力。
童童被囚禁,那是他的父親可能精神上出了問題。可有些父母由于忙于生計,無暇照料自己的孩子,卻把孩子囚在家里。記得2002年9月6日《人民日報華東新聞》刊登了一幅圖片,標題是“上鎖的童年”,盡管過去了3年多,可我怎么也忘不了在鐵窗里的那雙大眼睛,那雙渴求、企盼的目光。小孩坐在石板階梯上,粗大的鋼筋門鎖著,孩子在“鐵窗里”失去了自由,原來孩子那雙大眼睛渴望的是外面自由的天空啊!
保加利亞教育家亞努什·科爾卡克說:“兒童用周圍環境的人的語言說話,發表他們的觀點,重復他們的姿態,模仿他們的行動。”整日把孩子關在屋子里,不讓孩子與外界接觸,孩子用墻壁的語言說話,他心中的觀點只有一個:我要自由!重復的姿態只有站著和坐著,模仿的只有靜止的東西,這樣的孩子又怎能天真活潑得起來,只會變得呆板和孤僻。 童童就是這樣由一個天真活潑的孩子而變得遲鈍木訥的。
一位民辦學校的校長曾對我講了這樣一件事,一位家長把孩子送到他的學校說:“這是幾所公辦學校都不要的孩子,現只有請求您把孩子留下。”可孩子只讀了一個學期,就被勸退了。這位校長說,勸退時,孩子哭得很傷心:“校長,您給再我一次改正的機會,您不要,就再也沒有人要我了。”事實上是如此,這個孩子最后流落街頭,成為流浪的小乞丐。可這位校長也沒辦法,學校不把他勸退,其他學生就要轉學。作為民辦學校,需要生存,再說國家也沒有投資一分錢,我們不好說什么,但公辦學校是國家投資的,辦公費、教師工資都是財政全額撥款,就沒有權力勸退甚至開除學生。
孩子被關押、孩子被逐出家門校門而流浪……孩子的問題為何總讓我們束手無策?“束手無策”帶來的只能是“問題孩子”越來越多。如果只是呼吁“囚禁的孩子”、“上鎖的童年”、“流浪的小乞丐”的父母來改變孩子的命運,那必然是一句空話。此事事關下一代的健康成長,事關21世紀中國的發展,用什么方法解決這一問題呢?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