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走上街頭宣傳文明行路,幫助糾正闖紅燈行為,為上海營造出好的文明行路氛圍。市民不好意思再闖紅燈,全市主要街道闖紅燈的現象已明顯減少。(5月17日《青年報》)誠如靜安區公安分局警官所說的那樣:市民亂穿馬路闖紅燈常常是不自覺的行為,很多時候是“從眾”。筆者在一個大城市市區的主干道紅綠燈下作過觀察,公路上綠燈還沒亮,但每見車流減少,就會有一兩個行人先將腳跨了出去,見站在那里的協管員沒有(準確地說是還沒來得及)反應,一些本來猶豫的行人遂跟著將腳跨了出去。面對一大群人闖紅燈,原本喜歡鳴哨、大聲吆喝的協管員沒有了脾氣。我用數碼相機攝下了這些鏡頭,掉頭問協管員,為什么不及時制止,協管員道:有什么辦法,一個人好辦,一群人誰也沒辦法。可見,“從眾”確實是助長亂穿馬路闖紅燈行為的社會心理。
有意違章,不遵守交通秩序的人,往往只是個別。對于這個別人,當然要堅決制止,甚至給予必要處罰,但對于并無主動違章愿望的多數人,卻不能依賴處罰,因為法不責眾———在“從眾”心理支配下,居于多數的人知恥不為恥,知榮難為榮———明知紅燈不能也不應當闖,卻難做堅持等到綠燈亮了的人,實在不足為怪。
青年志愿者走上街頭維護交通秩序的成功,給我們以啟示:創造遵守交通秩序的輿論,及時制止個別闖紅燈行為,有效營造多數人“不好意思”闖紅燈的氛圍,至關重要。“不好意思”闖紅燈的氛圍,調動起來的是人們對榮恥、善惡、是非心底的認同,它喚醒的是人們遵紀守法的自覺。無疑,有了這樣的氛圍,多數人才能堅持等到紅燈亮,規章才能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對違章的處罰也才能產生更大的正效應,闖紅燈的不良現象才能更有效地得到遏制。
顯然,“不好意思”闖紅燈的氛圍,絕非嚴刑峻法所能營造,也絕非單靠警察監督就能保證。交通文明,尤其需要所有市民參與其中。創造機會,讓更多市民參與,形成氛圍,如此,一個城市整體的文明素質才能得以體現,交通文明才能真正實現
來源: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