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卡”也叫“公交卡”,對于北京、上海的許多老百姓來說,它并不陌生;而如何給這類消費卡充值,肯定用不著我多費口舌來解釋吧?但是,最近在網上,盛傳一種說法:只要把這張公交卡放進微波爐加熱,據說卡的磁力線就會被改變,進而您就可以不花錢完成充值的工作。您信么?當然不信!它違背科學原理啊!但就是如此弱智的謊言經過網絡一炒,在上海愣是騙倒了一大批“高智商”的人——這些天,拿著被微波爐加熱得歪七扭八、甚至焦糊得不成樣子的交通卡到公交或地鐵充值點進行“檢驗”的人層出不窮,害得發卡部門借助媒體拼命澄清:這全是瞎扯,希望大家別再聽信謠言啦!
已經有人在質疑網絡的“造謠能力”了。但我本人的興趣倒不在于此等謠言如何出爐,如何風行天下;我更關心的是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的人具有如此強烈的“投機傾向”?你可以說,我是受了謠言蠱惑的“倒霉蛋”,但又有幾個人敢承認自己也屬于妄圖不勞而獲、揩社會油水的“混蛋”呢?如此簡單的市場交易都不能被良心所保證,就像偷竊竟成了一種智慧,成了一種炫耀的資本,那么,你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這個社會,總是會有人名目張膽地霸占你的錢財,非但不被擒獲,反遭羨慕;你也就明白,為什么會有人敢于“習慣性地撒謊”,甚至用欺騙的方式奪取你的性命!
這幾天,許多媒體都在傾盡全力報道兩個震驚全國、涉及許多人命的大案:一個是齊齊哈爾制藥廠,這個相當正規的制藥企業卻造出了致人死地的假藥;另一個是發生在山西左云的礦難,礦主瞞報事故的惡果之一,是到現在,我們都搞不清楚地下究竟被埋了多少人?盡管國家安監總局的李毅中,再次怒發沖冠地說:瞞報,是對法律尊嚴和政府權威的公然挑戰。但是,李局長啊,您一而再、再而三的憤怒,改變得了什么呢?我們可以抓住這兩起悲劇中,最讓人恨得“牙根癢癢”的藥廠和煤礦的主人,但那些在事件中,扮演了更重要角色的行政機關的官僚呢?要知道,左云的礦工們沒少向監管部門反映過情況,甚至最后下井前還嚷嚷說地下打出水了,但上面的人誰過問了一句?齊齊哈爾的那位廠長雇用臨時工、動用毒性制劑的事兒,也早就有人告發過,可哪位領導真地為此而動過怒?
我想,即便是某些黨政領導干部,因為這一樁樁丑聞的爆發下了臺,但誰又能保證,他們的繼任者不會依舊被“潛規則”所左右,再次演變成貪贓枉法的“下一個”?當每個人,都成為充滿“投機意識”的利益集團中的一份子,他們也就都能輕易找到開脫責任的理由。當然,你可以說,脫離了個人的職業操守,一味地批評制度,一點用都沒有,太虛無了!但我恰恰認為,法律和制度的確立,前提就是不相信所有人會有所謂良好的操守。這也是真正培養公民操守的制度性約束。作為納稅人的每個公民,之所以慢慢地、自覺或不自覺地蛻變成“投機分子”,也是在于長期有義務而缺乏權力,否則,我們何至于麻木?何至于打落了牙往肚里咽?何至于放棄監督的力量呢?
說到監督,我必須提一下那位在山東榮成的借讀生,因為不滿當地的借讀制度,前段時間,他給中南海里的領導寫了一封長信。但當信從中南海批轉回來之后,他卻悔恨不已:以前交一萬元的借讀費,就因為寫了這封信,被勒令交到一萬六。有領導還讓他必須在“處理之前不上訪”的保證材料上簽字,摁手印。并意味深長地“開導”他:“你給中央寫了信,給榮成抹了黑,難道還不許我們處理你么?”
“抹黑”,這是個我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詞了。為了怕“抹黑”,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信息渠道,就這樣漸漸地被抹平了。為了怕“抹黑”,一切欺瞞和舞弊的手段,都幾乎被合理化。問題是,如果民意得不到有效的表達,被遏制住的那汪情緒的洪水,又該如何宣泄呢?
前兩天,因為汽車有質量問題,但投訴維權艱難,在鄭州一家汽車得銷售公司門前,一位老兄手拿鐵錘憤怒地砸毀了自己所買的馬自達6的小轎車。你可以說,這個男人,瘋了!但今天,我要向您提出的最后一個問題正是:到底是誰,把他逼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