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部分來黃山市的投資者將獲得該市發放的“綠卡”,并可在一定限度內享受交通違章免罰、車輛過境免費以及免除路檢等優惠待遇。根據黃山市的這項政策,年納稅50萬元以上或年自營進出口額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實際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的社會事業單位可在黃山市享受“綠卡”優待。(6月1日《新安晚報》)
為了引來并留住客商,地方政府競相拿“優惠政策”送禮,招商引資競賽演繹成了優惠政策大戰,你稅費減半,我稅費全免;你低價提供土地,我干脆無償使用……如今黃山市拿交通違章免罰當贈品,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拿“違章免罰”等土政策當贈品,至少存在以下幾種危害:一是庇護縱容少數人的交通違章,損害了交通法律法規的尊嚴,破壞了法律與交通執法部門的公信力;二是違法施政行政,屬于典型的權力亂作為,甚至是胡作非為;三是規則制度因人而設、因人而變,根據財富大小劃定不同的免責區域,將引發一系列富人特權現象,引發群眾對立情緒,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四是內外有別,媚眼只向“外來和尚”拋,使本地企業心冷齒寒。
法治社會是一個平權社會,任何特權的存在,都會對社會公平正義構成威脅,都是對法律權威的無情消解。市場綠色通道若變成特權通道,那些剎不住車的富人特權者豈止是闖“紅燈”,恐怕連制度的圍欄都敢撞。黃山市政府越過法律底線,為外來大老板們頒發特權“綠卡”,無異于明火執仗破壞市場規則。試想,一個連法律法規都不當回事兒的地方政府,那些遵紀守法的外來客商敢和他們長期合作嗎?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