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考”——5月末的一天,謝女士從兒子那里知道了2006年這個高考新名詞?!皨?,今天我們班上宣布了能夠得到加分的同學,一共有20多個呢,他們一次能加20分……我們這些被剩下的,只有‘裸考’了!”“什么?你再說一遍!”謝女士追問道?!澳@還不知道呀,‘裸考’,就是什么加分都沒有的,僅憑考試成績的人。”兒子回答。(6月2日《中國青年報》)
一年一度的全國統一高考被尊稱為“國考”,其考試的公正公平性,已經成為一項“剛性”指標。如果給目前高考招生制度的不公平因素排名,除了地區間錄取分數差別大之外,高考加分政策及其引出的不規范一定也會“榜上有名”。
高考加分政策出臺的初衷,對高考而言,是為了體現對特殊優秀人才的優待,矯正高考一紙定終身的天然缺憾,從一定程度上消釋高考指揮棒的負面影響;對中學教育而言,是以此鼓勵學生全面發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從而達到提倡素質教育的目的。
但是高考面前人人平等,加分政策無疑使得一小部分獲得了某種特權,這對其他“裸考”考生來說就意味著不公平。因為高考一分之差,排名往往會相差百名之外。何況,部分加分標準可操作性不強,評定執行具有很大的彈性空間,個別部門正是在這一環節中“打主意”,高考加分政策便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近年來查驗考生材料時不斷有“假少數民族”、“假運動健將”、“假三好學生”等被曝光。沒有分數公平這個“初始的公平”,我們再去談以后的招生錄取公平,就等于拋卻建筑的根基而談建筑的品質一樣。
為保障“裸考”考生的公平權益,有人建議取消高考加分政策。但筆者認為,加分政策既然是出于優待特殊優秀人才的良苦用心,繼續為之也無可厚非。其實,高考加分政策導致的不正之風,不是加分政策本身的問題,而是政策執行過程中產生了偏差,糾偏的最好辦法不是“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為了保證加分公正,應建立各種層面的監控制度,如政府監督、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將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向社會公示,接受各層面監督,嚴防被人摻雜使假;要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機制,一旦發現有人魚目混珠,要有有效的制度性處罰措施;高考加分政策本身存在著不太如人意的條款,隨著形勢的變化,應該及時加以修改;由于高考加分涉及眾多考生的利益,不應該是一個部門關起門來制定,而是應該由全社會來討論,反映老百姓的呼聲,代表老百姓的利益,謹防被“集團利益”所利用……
如此,也許才能讓“裸考”考生“祼”得公平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