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3日 來源:國際在線
“我們要把機會留給人才,不能讓財富因素過分地影響人才的培養。”香港中文大學教務長、校長助理蘇基朗教授說。蘇基朗教授在2004年12月就任教務長一職。從2005年開始,香港中文大學開始參加內地的統考。與原來的招生方式不同,香港中文大學取消了面試。(見《中國青年報》6月22日)
針對名額分配,蘇基朗說:“我們的原則是平均分配,把機會盡量平均地分配在各個省。這樣,對比較窮的孩子來說,就會多一次機會。”讓窮孩子多一次機會,是一個溫馨的話語,更是能讓我們涌現出無數感動的話語。曾幾何時,“供養一個大學生需要4個農民不吃不喝”、“供兒上大學三輪車夫累死街頭”、“因教致貧已成為橫壓在農村家長心中的最大難題之一”,讓窮孩子離機會越來越遠,離前程越來越遠。
為什么要“讓窮孩子多一次機會”?因為事實證明,越是處于較高等級的人就越有可能更上一層樓,即上升到更高的社會等級;反之,越是處于較低社會等級的人就越受限制,他們上升到較高的社會等級的可能性就越小。我們知道,如果背離機會均等,就有可能在擴大一部分社會成員享有的機會資源的同時,剝奪另一部分社會成員的機會資源,限制了這些社會成員的發展前景。筆者以為,這足以說明追求機會均等對于個體的重要性。而這也證明了“讓窮孩子多一次機會”的重要性。
機會均等,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礎上,“前程為人人開放”。“讓窮孩子多一次機會”就意味著“前程為人人開放”。正義論大師羅爾斯認為,一個社會所應該具有的倫理選擇必須要考慮社會中最不幸的人他們的社會機會。由于社會總資源和總財富的有限性,由于改革過程中各個方面法律和制度的缺位和不健全,因此出現了種種不公正待遇和不平等的機會,導致了在就業、任職、參政、受教育、受國家救濟等等一系列的機會不平等和權利不平等。我們知道,源于機會不均等的經濟不平等,比機會均等時出現的經濟不平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機會平等在現代社會的重要性不言而預,社會應該為個體提供一種平等競爭的公平環境,提供必要的選擇權利和發展前景,只有這樣,才能激發社會的活力,提高社會的文明程度和發展質量。“讓窮孩子多一次機會”給我們樹立了榜樣。
“讓窮孩子多一次機會”是在承認起點平等和機會平等具有相對性的基礎上,致力于改變起點的不平等和創造機會的平等,使每個社會成員在平等的規則下人人都有平等的機遇與權利。這意味著不僅要考慮人們對于各種機會的平等權利,而且要考慮人們對于各種機會的平等手段,要努力保證每個人都擁有利用這些機會的手段、工具、資源或能力,要滿足公眾對機會均等的渴望。蘇基朗教授說,“我們的想法可能并不主流,但是我們希望我們的學生學會對人、對社會都有關懷、有貢獻、有責任感。”筆者以為,結合香港中文大學的做法,我們更應反思內地高校應該采取什么樣的措施來給“窮孩子多一次機會”!
社會應保證每個社會成員生存與發展起點的平等,競爭規則和過程的平等,如平等的教育機會、就業機會等。期待“讓窮孩子多一次機會”的實踐在社會中越來越多! (作者: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