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志堅
6月21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殺害賣淫女涓涓的唐如林死刑。涓涓雖然是一名賣淫女,但她與丈夫感情非常好。警方在收拾遺物時發現了她的6本日記本,一共60篇日記。在這些日記里面,沒有什么復雜的內容,只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每篇都有的,寫著涓涓對丈夫無限的思念,另一個是涓涓對未來無盡的憧憬。其中幾頁日記里,甚至只有密密麻麻的“親愛的老公,我愛你”這一句話。(6月22日《蘭州晨報》)
在常人看來,賣淫與日記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賣淫是一種社會殘渣,傷風敗俗,丑陋卑微。而寫日記是一種高雅的志趣,往往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所為。可如今,賣淫女也寫上了日記。且解讀其日記,又是那樣地讓人悲酸,甚至給人一種強烈的同情感、憐惘感。
報道中說,在日記第一頁,涓涓留下了一幅用圓珠筆畫的畫,左邊畫的是個男人,寫著丈夫的名字,右邊是個女人,寫著她自己的名字,在兩幅畫的四周,還有六句話及12個心形圖案。日記里非常細致地描述了涓涓對丈夫的思念以及對將來的憧憬,她渴望經過兩人的努力打拼,能擁有漂亮的房子、可愛的小孩……
言為心聲。可以說,涓涓的日記,既記載了她難以啟齒的丑陋人生,更記載了她對美好未來的幸福和憧憬。賣淫女是人,她們同樣有血有肉有自己的向往和追求。因而,她們的“生意”越紅火,就意味著她們所經受的痛苦越多、積淀的恥辱越多、喪失的人格尊嚴越多。然而,她們卻盼望得到這種“痛苦”和“恥辱”,期望著以自己強裝的“笑”來換取自己的幸福。
從賣淫女的日記里,我們分明讀不出那種骯臟和齷齪,浮現眼前的是一名善良的農家女子為了生計、為了“親愛的老公”而艱難地生活在社會低層的悲愴生活。看病難、上學難、購房難正成為許多貧困家庭一道難以逾越的深溝。為擺脫貧困和命運,一些無力抗爭生活重壓的女孩,只好背負著沉重的心里負荷走上了屈辱的掙錢養家糊口之路。
因而,涓涓的死,與其說是死在兇手的殘忍之下,不如說是死在與貧困的抗爭中。兇手罪有應得,然面對涓涓那催人淚下、撼人心腑的日記,我們的社會當反思,社會中的每一個人當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