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北京政治老師”的網民拋出題為《疾農民如仇》的驚人帖坦言“我討厭農民”,并以“身份劣等就要挨罵”的“邏輯慣性”,表白“心中暗藏已久的歧視感”,從而引發了一場全面的“城鄉口水大戰”。
《疾農民如仇》列舉的“農民的粗鄙表現”分“內在”和“外在”兩個方面?!皟仍凇比纾恨r民都小農意識深厚;農民都生活習慣猥瑣;農民都法制觀念淡??;農民都勢利眼毒辣;等等。“外在”如:農民都臟;農民都臭;農民都俗;諸如此類。這些所謂的“粗鄙表現”概括得是否貼切和真實,其實一點都不重要,根本不值一駁。經過選擇的例子和以偏概全的列舉對于任何有價值的概括從來就不是重要的證據———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能找到這樣“粗鄙”的農民,也肯定能找到這樣“粗鄙”的城市人。
值得關注的,是《疾農民如仇》背后所完整延續、集中體現并故意張揚的城市人對農民的固有歧視,也即作者所自恃的“向農民豪潑臟水”的“堅強后盾”,也即人們常說的“在北京掃大街的都看不起你外來的”。
最近有文章說“工人”儼然成了落后的代名詞,“農民”則從古至今一直都是。只不過,今天個性張揚的人們已經不滿足于“打心眼里”瞧不起農民了。
農民為何這么讓城市人歧視?城市人又能從歧視農民獲得什么?當某個社會群體長期處于“被侮辱與被損害”的社會底層地位,得不到法律和制度尊重的他們,必然也得不到其他族群的尊重。我們奉行的城鄉二元結構,長期在不公平地對待城市和鄉村:城市總是處于優先位置,而農村往往處于“末梢”。本來就有些失衡的城鄉,在持續不斷的資源倒流中,差距越拉越大。但是,正如奴隸主的財產雖然全部來自奴隸的創造,但他不會感謝奴隸,只會感謝祖先傳給他的奴隸主的身份;即便當今城市使用的資源全部都由農村提供,城市人也只會感謝“制度”的恩惠,而不會感謝農民。于是,按照《疾農民如仇》作者“落后就要挨打”的觀點,落后的農民當然要被城市人歧視。
正因為得到了某種源于社會結構的長期認同,民間歧視才得以迅速發育并急劇膨脹。比如“同命不同價”至今仍然是我們的“法律規定”:撞死一個城市人差不多等于撞死5個農民。既然“法律”都承認農民“命賤”,城市人又怎能不歧視農民呢?
“誰貶低別人就是貶低我,無論什么言行最終都歸結到我”———150多年前,美國詩人惠特曼寫下了這樣的詩句。需要指出的是,這不僅僅是一句道德忠告,更是一句制度忠告和法律忠告。舒圣祥(浙江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