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四川在線】
6月14日,備受關注的南京大學副教授陳堂發狀告網站侵犯名譽權一案,在南京市鼓樓區法院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圍繞爭議博客日志是否構成侵權、被告是否盡到了監管責任,展開了激烈交鋒。因這是第一個進入公眾視野的與博客侵權有關的案件,因而被稱為“中國博客第一案”,備受社會關注。(6月26日《人民日報》)
中國互聯網協會交流與發展中心發布的《2005-2006中國互聯網產業調查報告》顯示,2005年全球博客數量突破1億,而在中國這一數字也已達到1600萬。業內專家指出,2006年中國博客規模將達到6000萬。可以肯定的是,作為網絡空間重要組成部分的“博客”,隨著其規模的急劇擴張,對社會生活的影響必將越來越大,包括人文倫理和技術技能在內的網絡素養必將成為網絡時代人才素質評價的一個新參照。雖然信息時代的人文倫理總會具有信息時代的特征,但如果違背了傳統倫理一般原則,則是沒有社會基礎的。陳堂發要求網站刪帖未果怒而起訴惹出的“中國博客第一案”,讓我們看到了某些網民與網站在網絡素養上的青澀。
首先,從網民的角度說,虛擬世界不能“慎獨”。學生“k007” 指名道姓的辱罵老師陳堂發“猥瑣人”、“流氓”、“爛人爛教材”等,雖然是虛擬世界的不文明行為,但與現實世界的不文明行為并沒有本質區別,都以缺乏道德自律為特征。我們且不說“k007”與陳堂發的師生關系,即便是普通網友之間,這種指名道姓的辱罵都是不道德不文明的。因為是虛擬空間,在擁有了更多的言論“自由”后,缺乏道德自律便催生了虛擬狀態下的榮辱倒錯。盧梭說過:“有兩樣東西,我愈想便愈覺得偉大,覺得敬畏。一個是頭頂的星空,一個是心中的道德法則。”絕對的虛擬是不存在的,所謂的“虛擬世界”,只不過是現實世界的反映,“博客”也不是道德“盲區”。在這個“虛擬世界”,如果說一個網民的“慎獨”關乎一個人的品格,那么,數以億計網民“慎獨”的道德力量將直接影響網絡文明的水準——而“博客”,因為它的“每個參與者既是信息的消費者又是信息的創造者”,則更是網絡文明一面鏡子。
其次,從網站的角度說,管理者不承擔相應監管責任。我們注意到,當原告陳堂發副教授發現了那篇含有辱罵內容的博客日志后,立即與總部設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中國博客網進行了聯系,表示希望馬上刪掉帖子。而網站卻聲稱,他必須提供書面證明及身份證件,以證實那篇博客日志中侵害的人就是他,否則不能刪帖。筆者不僅要問,作為有大量用戶登錄和瀏覽的博客網站,其博客主人不能文明上網、侵犯他人權利,網站沒有監管責任嗎?網站不盡監管責任,為什么反倒向被侵害者要條件?被侵害者未能及時提供書面證明及身份證件就是他應該被侵害的理由嗎?這樣說來,侵犯陳堂發名譽權的就不僅是學生“k007”,更是不盡監管責任、為“k007”提供侵害手段的網站。網站放任侵權實際成了助紂為虐、同流合污,因為“博客”同樣不是法律“盲區”。
需要指出,當前類似的“博客”侵權絕非個案,類似的不文明更是司空見慣。前不久,全國各大網站紛紛發起倡議,呼吁全社會共同構建網絡文明,全社會對這次大興網絡文明之風的倡議給予了充分肯定。如今網上“博客”方興未艾,拓展了公眾的話語權和表達空間,但任何權利及表達都要界定于道德和法律的范圍內。構建網絡文明,杜絕非法侵害,一方面需要網民和網站的道德自律,另一方面更需法律支持。愿某些網民與網站的網絡素養不再青澀!愿法律成為削斬“博客”侵權的利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