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規定”?
今天剛到,有同事說起這回事情,他說,以后不準報道突發事件了。
這都是一樣。
我在想,我們的新聞報道到底處在一個什么位置?我們能夠了解的真相,到底有多真?是誰需要“新聞”?
然而“規定”自有它的道理,是什么?我們常常是站在自己的地方看。
[原文一]
據新華社報道,日前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規定----新聞媒體違反規定擅自發布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或者報道虛假情況,將由所在地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草案還規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由該地人民政府統一發布,新聞媒體的相關報道也歸其統一管理。
二
我們這一群人被粘在社會的砧板上,隨時可能為魚肉。
另一群在旁邊指指點點,一面拿著刀,將看不順眼的人用刀將成自己愛看的模樣,而他另一面拿著刷子,將突出的部分按自己的意愿粉刷平整。最后,他們就可以公布結果:看,這個世界還是很安寧的。
[原文二]
......
真巧,我還采訪過一對兄弟,他們被整出來的也是這個罪名。也是三年。
"在墻上刻著字“要活著”,每天看著活下來的。"年過四十的臃腫的男人,臉抽搐著.
他弟弟號啕大哭。
他們被關進去,是因為他們辦企業掙得錢多,不肯把自己的錢白分給別人。
哦,最后一個,他關的時間短,只有4個月,只不過他在戒毒所里面每天被打得很慘,他自殺過,又被救了。
他被關進去的原因,是因為他長得瘦,看著象個吸毒的。
----殘酷?
海明威早就說過,真實的生活比戲劇更具戲劇性。
他也做過記者。
三
只要是我開始讀你一篇文章,就有一股一貫的力量拉著我一直讀下去。
你的筆和你的眼睛一樣,像刀一樣鋒利。在“暴徒”面前,這是一把砍骨頭的刀,可以一直砍下去,將骨頭砍碎。
也許我沒有機會和你直接接觸,但我感到,我一直在這里面對著真實的你。你的東西完成像生活一樣真實,也能讓我接受到許多東西,讓我堅持住自己,更好地走路。
[原文三]
......
但要讓我說知識產權跟老百姓的關系,不用采訪別人,采訪我吧,我說說那些白用我博客文章的媒體,呵呵。
讓新聞人轉變做經濟節目的模式很容易,“三貼近”已經說了。
但技巧只是技巧。
除了技巧的要求,政府能夠為媒體做些什么?我想方式不是政府辦班,讓專家給新聞人上幾堂課。而是需要思想市場的充分競爭。
經濟事關百姓命脈,人人關心。不會有媒體自愿放棄這個市場。越競爭就會越深入,深入才會深刻,不用怕不成熟的媒體,不負責任的報道,自會有市場來作判斷和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