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30日 中國青年報
毛建國
“實現‘全民低保’,是國家財力完全可以做到的,對老職工的社會保障補償問題,國家財力也是可以支持的。”在6月28日經濟學50人論壇上,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拋出驚人觀點,認為中國實現全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北京晨報》6月28日)
這是一位可敬的老人,常常讓人感覺到他是一位堂吉訶德式的孤獨英雄。面對他的這一觀點,學術界很多人認為太前衛,在當前還不具有實現的基礎。
“全民低保”現在能不能實現,我想這需要對一大批經濟數據進行研究分析,這不是一個專家所能下斷語的。但是,我們應該理解吳敬璉此話語背后的悠悠民心。從中央到地方都提出,要把改革的成果惠及人民,如何惠及人民,“全民低保”正是其表現之一。
實現“全民低保”的意義,我想無需贅述。正如吳敬璉所說,“我國市場經濟框架已經基本建立起來,在這個基礎上,‘結果不平等’的問題需要認真對待。”如何解決“結果不平等”的難題,關鍵就要建立社會保障系統,而“全民低保”是社會保障的第一支柱。對于建立“全民低保“的重要性,學術界有共識;對于建立的時機,學術界則是爭論多年。爭論的焦點就是當前國家財力能不能保證的問題。假如有此財力,那么毫無疑問,應該實現“全民低保”。假如暫時財力不足,難道我們就不要實現“全民低保”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這些年來,我們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有中國特色”。在“全民低保”中,我們為什么不能走特色發展之路呢?也許從國家層面,財力尚不足,但具體到某一個省,某一個市,某一個縣,還是有實現財力的。目前在長三角、珠三角一帶,政府財政已經有能力支撐“全民低保”,為什么不在這些地區先試點?如江蘇的蘇南,市縣級財政寬寬松松,完全可以讓這些地區先行一步。
每一項重大工程都有實現時間表,那么在“全民低保”上為什么不定一個時間表?因為財力所限,不可能要求(民眾也不奢望)各地同一時間、同一標準實現“全民低保”,但各地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一個計劃。這樣,一年實現一批,也許幾年下來,就基本能實現全國層面上的“全民低保”了。現在,有關專家總是眼睛瞄準全國層面,總是喋喋不休于國家財力能不能保證。與其爭論不休貽誤時機,不如做些實際工作。
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這保證了絕大多數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離退休職工和困難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但占我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村人口仍然未納入社保范圍。有經濟實力的地方,完全可以在“農民低保”上先走一步。
對于貧困省市,吳敬璉認為,“國家可以轉移支付,加上地方的財力,解決這些地方的低保是沒有問題的”。這其中還是強調區別對待之意。財政較強的地區,現在就應該實現;財政一般的地區,努力一下也要實現;財政較緊的地區,可以等幾年,但一定要有個實現時間表。學術可以爭論,但不能在爭論中不去做事,不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