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網友:羅天柱
不久前,筆者到所在地區的一個縣采訪,得知這樣一件事:該縣新任縣委書記只用幾天時間就為縣實驗小學解決了因校園面積狹小無法開展體育活動這一多年一直懸而未決的老大難問題。校園內的13戶居民順利搬遷,校園拓寬操場1700平方米。學校師生及家長代表提出精心制作一塊匾,送給書記表示謝意。書記聞訊后堅決阻止制匾送匾行動。
三句話不離本行,筆者作為新聞工作者,用新聞眼光來看這件事。縣委書記為一所小學解決了一個長期困擾師生及家長的大問題,有新聞價值,但是,縣委書記阻止學校師生及家長制匾送匾行動,不要他們感謝自己,更有新聞價值。這位縣委書記的做法可圈可點之處,不僅在于權為民所用,為群眾辦了好事、做了實事,還在于他把這看作是自己不做不行的事情,因而是沒有理由接受群眾感謝的。
我們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為人民謀幸福寫在了自己的旗幟上。八十五年來,人民群眾親眼看見了黨利為民所謀,親身感受了黨情為民所系。所以,人民群眾不僅真心實意地擁護黨,而且滿懷激情地感謝黨。然而,所有這些都不能成為哪一個黨組織、哪一名黨員干部為群眾做事就要群眾感謝的理由。必須指出,不要群眾感謝是黨員干部應有的政治品格。
為什么說不要群眾感謝是黨員干部應有的政治品格呢?這是因為:我們黨從建黨理論到執政實踐,貫穿著一條紅線: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就是說,我們黨的任何一個組織、任何一名領導干部,為群眾做事,達到了群眾滿意的程度,是完全應該的;沒有達到群眾滿意的程度,群眾有充分的理由批評我們。顯然,我們黨的哪個組織、哪一名干部為群眾做事絕對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須要做;絕對不是可以做得很好也可以做得一般,而是必須做得很好。所以,沒有任何理由接受群眾的感謝。
前面說的縣委書記不要群眾感謝他比他為群眾辦實事更有新聞價值,還有一個不能不提到的原因,那就是相比之下極少數黨員干部為群眾做了點事情就要群眾感謝,甚至授意群眾送匾送旗等。這樣的黨員干部還沒有完全理解“為人民服務”這句話的真正含義。他們為群眾做事接受群眾的感謝覺得心安理得,發展下去,就有可能向人民討價還價。那將嚴重偏離黨的宗旨。每一名黨員干部對此保持警醒,不僅是應該的,而且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