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曉波
為討1000元工錢未果,湖南籍外來務工者舒家輝近日在欠薪工廠處自殘,導致身體重度燒傷,危及生命。此事在事發地廣東省東莞市引起強烈反響。
其實事情的經過并不復雜。一個多月前,舒家輝因故從他所在的錦龍針織時裝有限公司離職,“工廠欠我1000多塊錢工資,我去要錢很多次都不肯給,討不回錢,我就想死?!北瘎∮谑前l生了。
簡單地指責廠方已經沒有多大意義。在“欠薪”事件一再發生的背景下,錦龍公司不過是又增添了一個數字而已。緩解勞資之間的矛盾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社會工程,須依賴于長期的努力。廠方固然有錯,但還不至于逼著舒家輝走上“自殘”之路。
也許有人會說:如果不是廠方無良,他至于做出這么極端的事情嗎?是的,如果廠方能夠善待自己的員工,悲劇不一定會發生。但是,必須看到,廠方的作為并不必然導致這樣的極端悲劇。
就舒家輝的自殘事件來看,其實這個悲劇本來完全可以避免。根據東莞市勞動局透露的消息,舒家輝在與廠方協商不成之后,曾找過勞動部門反映情況,勞動局則建議他申請勞動仲裁。遺憾的是,舒家輝沒有申請勞動仲裁,而是跑到廠里選擇了極端的方式。如果舒家輝此時能夠控制住沖動心理,理性面對現實,事情不至于如此糟糕。
我不認為要求舒家輝們愛惜自己的身體和生命是一種苛求。因為,即便是在遭遇著不公和挫折的時候,每一個人都不應該以過激的方式隨意處置自己的身體———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在對親人負責,對社會負責。
我無意將敬畏與愛惜生命這一話題上升到哲學與宗教的角度來討論,而更愿意將其放回“勞資矛盾”這一既定的話語結構里。我認為,無論是對于有文化的白領工人,還是缺少系統教育的藍領勞動者,在遭遇與資方的矛盾時,個人維權的主動性還是第一位的。盡管作為一個個體,在強大的資本力量面前或許顯得孱弱,在一些政府部門不作為的狀態下或許孤立無助,但即便如此,維權者們在內心里還應當保持對社會正義最基本的信任。絕望,不應該是絕望者的座右銘。
我當然絲毫沒有要把悲劇的責任全部推還給舒家輝的意思。事實上,我遺憾地看到,在善待和保護外來務工人員權利的問題上,相關政府部門有許多值得檢討的地方,比如應當指導和幫助外來人員增強維權意識和能力,如果維權渠道暢通,如果舒家輝在這個過程中感受著來自政府和社會的關愛,或許他的沖動就會化為烏有??上В@一切現在僅僅只能是“如果”了。(上海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