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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月明
7月12日,《解放軍報》用三位董存瑞英雄事跡見證者的話澄清史實,抨擊了一些人隨意編撰、篡改歷史的惡劣行為,呼吁“請尊重烈士用生命和鮮血寫下的歷史”。
一段時間來,楊子榮、董存瑞、劉胡蘭、雷鋒、狼牙山五壯士……半個世紀來人們熟知的英雄,千千萬萬青年崇敬的偶像,一個個受人尊重的英雄一次次被 “惡搞”。岳飛、文天祥這樣的民族英雄都被否定,連屈原、魯迅這樣的民族魂也有人猛潑臟水。與此同時,一些沒骨氣的文人卻被一些人追捧,李鴻章要平反,秦檜也要站起來了……
當然,對歷史研究中的各種觀點和看法,只要有理有據,我們歡迎爭鳴。可是有的人卻在無中生有、添枝加葉、捕風捉影、胡編濫造。我猜想,這其中是不是有人連我們整個中華民族的歷史,包括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的奮斗史都想改寫呢?由此,我想起一個問題:歷史究竟是誰寫的?
我們說,歷史是人民寫的。如果我們把“寫”當成一種比喻,指創造、推動、甚至決定作用的話,毫無疑問,歷史確實是人民“寫”的。試想,自古以來,人類歷史由混沌走向開化,從野蠻走向文明,哪一步不是由人民決定的呢?科技發明、文化創造,哪一項不是依靠人民的智慧和勤勞呢?就連王朝的興衰和更替,又哪一次不是借助人民的力量呢?所以,連封建帝王李世民也不得不感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從這個角度說,歷史無疑是人民寫的。
可是,如果我們把“寫”當成書寫、當成記錄的話,那么,歷史是人民寫的嗎?盡管無數人在受冤屈后都說:歷史是人民寫的。但認真想想,其實這不過是一種善良的愿望,或者也只是自我安慰而已。有人說,歷史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有人說,歷史是勝利者的歷史。在封建統治階級的壓迫和剝削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人民怎么有機會、有能力去書寫歷史呢?二十五史,有幾部是人民寫的?魯迅說:“古今著作,足以汗牛而充棟,但我們可能找出樵夫漁父的著作來?他們的著作是砍柴和打魚。至于那些文士詩翁,自稱什么釣徒樵子的,倒大抵是悠游自得的封翁或公子,何嘗捏過釣竿或斧頭柄。”(《且介亭雜文二集·隱士》)
只有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人民翻身做了主人,人民才真正有了書寫歷史的資格。
然而,人民真正開始拿起筆墨、書寫歷史了嗎?老實說,我們還不得不承認,這依舊是一個沉重的話題。
誠如《解放軍報》的評論文章所說:“回頭想想,這件事還真讓人有幾分擔心:假如沒有董存瑞的戰友們站出來說話,或者說此事發生在許多年以后,這些作為董存瑞戰友的老者已經作古,那么“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豈不又成了一樁歷史疑案?那時我們面對英雄的畫像說英雄故事,怕是會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其實,又豈止只是因為有這幾位幸存著的董存瑞戰友?可以想象,假如沒有這位有良心的記者去發現又怎么樣呢?假如發現了,卻又不是這么“清醒”、不是這么勇敢不是這么負責,那又怎么樣呢?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社會確實需要有“清醒者”,需要“有良心者”,也需要他們在關鍵時刻,本著為歷史負責、為未來負責、為子孫后代負責、為中華民族負責的精神站出來說話。這也是正義的呼聲,良心的吶喊。問題是,保證歷史的客觀、公正,靠偶然,靠一個甚至幾個“清醒者”的“良心的發現”,那行不行呢?
歷史是人民創造的,所以,歷史也應該是人民寫的。歷史不容杜撰,也不容篡改。只有真正參加了社會實踐的人民書寫的歷史,才可能是真正客觀、公正的歷史。那么,人民群眾究竟什么時候可以寫歷史呢?還得靠民主。民主是社會進步、歷史文明的標志;人民群眾書寫歷史也是一個國家民主的重要內容。為此,我們還須努力,歷史,應該是人民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