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調控政策“補丁”的出現,讓相當一部分房產商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但同時也引發了新的爭論。而其核心問題是,政府該如何對房地產市場實施行政監管
就像一個笑話中遲來的第二只靴子,等待是最讓人心焦的。而當它真掉下來的一刻,或許也是許多人心中石頭落地之時。
7月13日,建設部在其公布的《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中,明確了對“90平方米”和“70%”的解釋。即“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積”就是“單套住房的建筑面積”,而“90平方米以下住宅比重70%”是針對“城市年度建設總量”。
這塊政策“補丁”的出現,讓相當一部分房產商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但同時也引發了新的爭論。而其核心問題是,政府該如何對房地產市場實施行政監管?
此前,外界對這兩個數字的猜測已持續近兩個月,焦點是對“70%”的界定。起因是在今年5月,中央有關部委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文件中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懸念由此而起。因為當時對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積,以及70%比例是項目控制還是總量控制,并無明確的說法。受此牽連,諸多城市的實施細則遲遲未能出臺,市場也處于迷惘狀態。
這幾天,各地一些開發商在接受采訪時紛紛表示,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城市開發總量的70%以上,要比占每個項目70%以上科學得多,他們也更能接受。
而開發商的這種輕松態度,更增加了一些人的擔憂。筆者注意到,種種擔憂歸結為,新政策會不會又成了擺設,以及是否提供了新的權力尋租空間。
顯然,這樣的擔心并非完全沒有道理。因為這樣的規定,其實給地方政府留下了一定的操作空間。有些項目完全可以不建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戶型,而依然可以獲得審批,只要有別的項目來分攤政策的硬性要求。這樣一來,地方政府相關審批部門將獲得一項相當大的權力,而這就可能出現相關審批部門的尋租機會。
盡管當下的輿論普遍指向對數字界定后可能引發的問題。但在筆者看來,這并非問題的實質。而通過此次頗具戲劇性的“數字定義”過程,或許應更多思考,在這類市場監管中政府應該如何作為。
很多人都在議論對“90平方米”和“70%”的解釋,卻忽略了這兩個數字本身是否科學。不可否認,當前不少大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上,中小戶型多有供不應求的景象,而大戶型則相對供過于求。
這樣的結構性問題,造成了相當一部分工薪族望房興嘆。再加上中小戶型的自住比例較高,而豪宅投機的故事比比皆是,就使得房地產市場出現日益嚴重的畸形發展態勢。
在這種市場失靈的情況下,政府出面顯然是必要的。現在的問題是,面對各地迥異的經濟社會背景,我們又如何作出判斷,說房地產真實需求的70%,一定就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的房子呢?
在當前房地產形勢下,政府出手干預是必須的,但干預市場不等于漠視市場法則。或許,我們可以把“90平方米”和“70%”這兩個數字,看作提倡多造符合老百姓購買能力的中小戶型房的政策導向。若如此,把“70%”界定為城市建設總量,顯然比直接干預具體項目要更聰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