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別誤讀我的標題,我是接受傳統愛國主義教育長大的,而且也沒有移民傾向,愿意子子孫孫都做一個中國人。我為一幢安徽古民居的不能外賣而遺憾,實在是出于愛惜這種民居的理由。
聽說安徽石臺縣一幢有200年歷史的古民居被瑞典人相中了,愿意花20萬元買下,然后大卸八塊,整體搬運到瑞典的哥德堡市,再重新組裝起來。聽到這消息,一般人的第一感覺是:別人愿花大錢買的,無疑是好東西,好東西干嗎賣到外國去?可問題是,邊上許多跟這幢老房子相類似的舊民居,都陸續拆舊建新了,這幢民居現在已無人居住,也一直沒有被列為文物,房屋的主人已經負擔不起維修費用了……基于這樣的事實,我聽到這個消息,首先慶幸的是這幢民居終于被人慧眼識珠,仿佛一個久被冷落的小家碧玉,找著了一個愿以鼓樂迎娶的俊女婿,實在應該樂觀其成才是。
不料,這幢原計劃8月出賣的民居,現經當地文物部門鑒定為文物。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這一古民居不得轉讓到國外(7月14日新華網)。人們很容易產生的疑問是,這幢經鑒定認為“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的價值”的民居,以前怎么一直不入文物管理部門的法眼?答曰:因它是私產,不曾登記。那么,這幢民居的邊上,原有許多這樣的民居,它們未必就不會同樣“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的價值”,未必就沒有可能也是應該保護的文物,但因為倒了,拆了,為什么反倒什么事也沒了?這幢民居要是沒有引起瑞典人的注意,沒有因這樁少見的買賣引起媒體的注意,而是靜悄悄地拆了,豈不就什么價值也沒了,什么文物也不是了?看定海古城拆成什么樣?看紹興舊城拆成什么樣?再看北京的四合院拆得還剩幾個?它們的歷史怕不止200年,“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的價值”也恐怕不會遜色于安徽農村的這一幢民居,不是照樣拆了,而且拆得轟轟烈烈,甚至還會繼續拆下去,不也拆得什么事也沒有?
自己的文物自己拆就沒事,拆得一點不剩也沒事;擱在那兒任它腐了朽了,最后稀里嘩啦倒了,當然也沒事。一有洋人要買,就成了事;哪怕當寶貝買回去,磚必對縫木必對榫地組裝成原樣,一樣是犯忌的大事。其實,早在10年前,同樣是安徽的一幢百年老屋,被美國馬薩諸塞州的一個博物館買下,那幢擁有16間屋子的住宅被分解后,用16個集裝箱運到了太平洋彼岸重新建起來(7月10日《參考消息》),成為展示中國傳統建筑精華的窗口,不失為一件文化交流的雅事與盛事。這幢同樣冷落在安徽鄉間的民居,不過200年歷史,即使通過文物鑒定,充其量也是縣級的。這樣的文物,在安徽石臺這樣的地方,怕是保護不過來的,而且它確實一直沒有得到保護;現在還已經無人居住,也就是說已經沒法住人了,無論倒了拆了,怕都是一錢不值的。要是能如期賣到瑞典,且不說房屋的主人賣回了20萬元的錢,還能在瑞典的國土上矗立起一幢來自中國的古民居,這宣揚的不正是中國的文明?美化的不正是中國的形象?所以,聽到這樁買賣有可能泡湯的消息,我覺得遺憾。要是媒體不炒,如期賣掉了,運走了,像美國買走的那16間屋子一樣,也許就什么事也沒有了。
當然,如果中國這樣的古民居從此都能得到保護,我也反對把它們輕易地賣到外國去,除非你給我考拉我給你熊貓似的交換,屆時,我們也買一幢瑞典的古民居,拆了運回來,組裝起來看看。如果安徽的地方政府截留了那幢古民居從此能悉心維護好,我也不反對把它當作文物保護起來。但事實往往是鑒定容易保護難,且不說安徽石臺這么一個經濟并不發達的縣,即便如我生活的這個浙江東部沿海算是特別發達的縣,漁區有一幢構造特殊且極具研究價值的古民居,早就是文物保護單位了,卻連每年十幾萬元的維護費也拿不出,憑其風雨飄搖地頹圮著。所以,從中國的國情出發,要是真對那些倍受冷落的古民居心存憐憫,還是希望它們有整體外賣的機會;一旦有了這樣的機會,千萬別以為留下來就是厚愛地害了它們。這就是我為安徽這幢古民居不能如期外賣而遺憾的理由。
要是讓我說句真心話,我倒希望過了幾年,媒體能告訴我,這幢幸而被截留下來的古民居得到了很好的維護,那么,我會很樂意地為我今天的遺憾而遺憾。只怕我的預料會不幸而言中,這幢本可出洋做個俏媳婦的民居,雖然掛了個文物的標簽,很可能仍然會像個衣食無著的棄婦,飲泣于荒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