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7月13日,鹽城市射陽縣實驗小學的一名13歲女生夏寧選擇了用自殺來結束自己年幼的生命。由于在參加當地一熱點民辦初中的擇校考試中發揮失常,加上家里的經濟困難,父母無力籌足近2萬元的費用,一向好強、不服輸的夏寧在寫下遺書后,毅然離開了和她一起生活了13年的父母和爺爺奶奶。
“擇校費又殺人了!”見此報道,怎不讓人扼腕長嘆?我們無法忘記,去年也是在這個時候,寧夏銀川市13歲的小學畢業生秀秀也是這樣永遠地離開我們的啊!升初中,對于一個小學生來說,這意味著告別童年,走入少年的花季。可是,這兩位女孩卻把自己的生命永遠“定格”在這個“門檻”上,我們除了責怪她們的愚蠢外,又怎不把仇恨的烈火“噴”向這殺人的劊子手——擇校費?
記得去年就有人說過:“在考試和升學制度沒有完善的情況下,秀秀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而今年又有人發出了同樣的感嘆,這也就不得不讓我們認真地反思:擇校費殺人的嚴峻現實迫切需要體制的革新,需要社會的全力以赴,但小學生以自殺行為來“殺”死擇校費的“動向”,同樣需要我們的正確判斷和果斷抉擇,豈容孩子們以無謂的犧牲“換取”社會的同情和震蕩?
教育體制弊端“生育”了擇校費,而擇校費又反過來“催肥”了教育體制弊端,這既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是和國家現行的教育制度緊密相連的,也和現在的就業形勢異常嚴峻有關。要解決它,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既需要國家政策的宏觀調控,也需要學校和家長的微觀調控。小學生無知無謂地以自殺來“殺”擇校費的“動向”,只能讓社會更受傷,卻于“趕跑”擇校費作用甚微。應該說,推進素質教育和公平教育是我們的不懈追求,而一刻不放棄對學生,尤其是小學生的精神援助應是我們更為強烈的責任。
青少年的心理發展不成熟、不穩定,可塑性強,他們的人格和價值取向的培養更應在中小學階段得到重視。學校和家長應該扮演好自己的重要角色,教會孩子們正確面對挫折,面對人生的不同選擇,有效自緩壓力。而從目前的現狀看,我們的學校缺乏這方面的教育,沒有專門的課程和師資;家長更是跟著考分轉,對孩子缺少起碼的心理疏導。而學生群體無法得到專業心理醫生的及時幫助,更是社會的嚴峻課題。這方面如果再不引起高度重視,像夏寧、秀秀們的悲劇就永遠不會遠去,擇校費只是一個缺口,心靈缺損才是把他們逼進死亡地帶的“元兇”。
自殺“殺”不了擇校費,這不是向體制弊端妥協,而是向我們無辜的孩子發出的拯救“宣言”。我們無法一夜之間改變殘酷的現實,但只要我們努力,我們應該可以杜絕每一個可能導致孩子們走向自絕的沖動。從家庭的釋放到學校的關懷,從生理的應變到心理的凈化,我們需要開展的工作實在任重道遠,我們的步伐再也不能這樣慢條斯理了!(周稀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