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都市報
繼報道了電力系統“降薪風暴”之后,22日《21世紀經濟報道》又報道了“鐵路系統哭窮”的新聞:工作了幾十年的鐵路職工,近十年來,實發工資始終在500—650元之間徘徊,加上獎金,月收入也不到1500元。
盡管鐵路系統職工的工資比較低,但這只是壟斷行業之間的類比而言。最新數據表明,2005年我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8405元(簡單計算后發現這與鐵路職工的1500 元/月左右的工資,大抵是相同的)。也就是說,跟我國大批徘徊在最低工資保障線上的工人相比而言,鐵路職工1000多元/月(未包括其他福利)的工資,不見得就低。
然而,同為壟斷行業,為什么收入差距會那么遠?
將鐵路系統跟電力系統等壟斷行業進行仔細比較、分析之后,我們就可以發現:壟斷化程度越是高的行業,收入就越高;壟斷化程度越是低的行業,收入也就越接近職工的平均收入。
事實上,鐵路系統的非核心業務逐漸剝離,鐵路經營走向市場化的腳步在加快;同時,在高速公路越來越多、公路系統越來越完善的形勢下,鐵路運輸還面臨著來自公路運輸的巨大競爭和挑戰;再加上鐵道部近年來加大了改革力度,鼓勵社會資金參與鐵路建設運營……多種因素之下,鐵路系統的壟斷化程度確實在不斷降低。
而電力系統等壟斷行業,盡管形成了一定的競爭格局,但是從大角度看,“壟斷堅冰”依然難于打破,在市場化道路上步履蹣跚。正因如此,電力系統職工普遍高薪也就不足為奇。
因此,“電力系統降薪”和“鐵路系統哭窮”反映的現象雖然恰恰相反,但是卻指明了一條壟斷行業改革的必由之路:在凡可行市場化的地方,必須堅決打破壟斷局面,構筑市場競爭之生態環境,政府應該主導壟斷組織的“拆分工程”;而在不宜市場化的地方,政府必須強化管制,構筑嚴密制度來約束其恃強凌弱的自利性與懶惰、保障其服務社會的公益性及高效性。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市場能搞好的,政府在絕不插手的同時,還要力促其市場化進程——歷史經驗也已證明這一規律的正確性。
■鄧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