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強國博客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則是社會良知的生命。假新聞比謀財害命更可怕,它直接毀滅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破壞誠信的最后底線。因采訪不深入而導致報道失實或出現偏差,尚且影響惡劣(比如“香蕉致癌”、“高露潔牙膏致癌”),那么記者親自導演、擺拍、制作虛假新聞,電視媒體未經核實而播出假新聞,就等于在社會誠信領域施放了“核武器”,所造成的核污染是巨大的,甚至在短期內都是難以清除的。
北京電視臺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播出的有關“紙箱餡包子”的假新聞,看起來是一個偶然事件,其實暴露了新聞界的深層次的弊病。我們除了對新聞造假的記者予以譴責和對媒體表示遺憾以外,還要思考一下其中隱含的意義。目前,社會輿論對此已經有了多種解釋,比如有聲討“唯收視率”的,有批評電視臺拿“臨時工”說事的(這不禁讓人想起被山西煤礦主打死的無正式記者證的“聘用記者”),也有借題發揮懷疑一切的。但是,應該進一步思考的問題還沒有觸及,如果我們從更加宏觀的層面來討論,或許更能看到本質。
首先是新聞界“三項教育”(“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新聞職業精神與道德教育)的實際成效到底如何?是不是風過無痕?為什么教育活動進行了幾年還出現假新聞?可見新聞隊伍的素質確實不是通過聲勢浩大的教育活動就可以提高的。千里大堤,潰于一穴。對于可能的漏洞若是只在洪水來臨時突擊檢查,那就晚了。水利建設要靠質量取勝,必須平時就防止豆腐渣工程;那么新聞隊伍在人員數量增長的同時,如果不用嚴格的制度管人(不管是哪一種用工形式的人),那還不“按起葫蘆浮起瓢”?以前,新聞單位進人是必須有政審(考查)這一關的,而現在新聞媒體尤其是電視媒體由于頻道擴張不得不大量用人,結果蘿卜快了不洗泥,電視臺成為梁山水泊,各路人馬(包括來歷不明的人)大聚集,有些還是“新兵”就拉上前線去“打仗”,幾乎就沒考慮可能出現的風險。無論是臨時聘用的“打工記者”還是固定員工,如果靠單純業務思想干新聞或者僅以新聞謀生,把新聞界當成名利場,絲毫沒有責任意識,沒有對新聞的敬畏之心,那么遲早要把新聞毀得體無完膚的。責任意識既要靠教育,更重要的是要靠一套嚴謹的制度來杜絕任何假新聞。比如新聞的選題關、采訪關、審查關、播出(發表)關,層層把關,假新聞出籠肯定要闖過這么多關,把關不嚴只能說明某些“把關人”的政治水平與新聞水平值得懷疑,同時制度上也存在缺陷。
世界上最神圣的制度是“法制”,可是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末就曾經醞釀的《新聞法》至今仍然難產。既然“依法治國”已經成為時代的最強音,為什么一部意義重大的《新聞法》遲遲不能出臺?理論學術界已經強烈呼吁了多年,卻不知何故沒有任何實際進展。其實,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與《新聞法》并不矛盾,黨性原則與法律原則是完全能夠統一起來的。法律是準繩,是尺度,是行為規范,誰違反了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現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也應該是新聞的基本精神。新聞媒體及其從業人員濫用權力,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同時媒體及其從業者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總之,媒體監督社會,而法律監督媒體,我們的社會誠信度才能夠得以提升和維護。
誠然,“假新聞”與媒體市場化的趨勢也有內在聯系。在新聞雷同現象越來越嚴重之際,一些媒體就不擇手段地靠杜撰“獨家新聞”來爭奪眼球、擴大影響,不惜玩火自焚。由于新聞有“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傳播規律,一條聳人聽聞的爆炸性的非常報道極有可能“一炮打響”。這就是典型的“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的西方新聞價值觀。“肉包子”不是新聞,“紙包子”就成了新聞。沒有真實的“紙包子”,記者就親自導演、制作并進行虛假報道,為新聞界提供了難得的西方新聞價值觀又一反面教材。我相信,《紙做的包子》這一虛假報道必將作為新聞界的丑聞而載入新聞史,讓新聞理論研究者和新聞從業者長期“鑒賞”和引以為戒。不用說,訾大記者等人極有可能“遺臭萬年”,與“流芳百世”的范長江、鄒韜奮、斯諾等真正代表新聞公平正義的人士形成鮮明的對照。
另外,新聞界是否存在“唯心主義”傾向?在新聞哲學上要不要反思?值得探討!
最后,我還要指出“新聞無學”論調的危害,因為假新聞的出籠一方面似乎印證了新聞無學,新聞可以胡亂作假,哪還談得上什么學問?另一方面它褻瀆了新聞的專業精神,阿貓阿狗都可以混跡于新聞界,甚至連新聞的真實性原則都不知道,這樣的新聞隊伍難道是值得尊敬的嗎?所以,不是新聞無學,而是一些所謂的“新聞人”無學!當新聞媒體僅僅被當作“就業”吃飯的經濟實體時,那是什么“人間奇跡”都可能制造出來的,至于社會誠信與良知,統統都成了紙做的包子!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