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市場報
隨著《勞動合同法》實施的臨近,一些企業的應對之策也越來越多,這使得不少老員工不但沒有名正言順地簽下一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反而陸續遭到原單位的“暫時”解雇,代之以“勞務派遣”的新身份。
旨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新法尚未發揮效力,就遭到如此嚴峻的挑戰,這連立法參與者也始料未及。
事實上,由新法引起的這場企業非正常悸動已持續半年之久。從LG電子、華為、沃爾瑪到中石化,涉及民企、外企乃至國有大中型企業,覆蓋航空、銀行、石油、電信、煙草等眾多行業。企業紛紛爆“辭職門”事件應對《勞動合同法》,無外乎維護自身利益,取得最大的用人自主權。
然而,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能以犧牲員工的利益為代價,這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所在。拿華為公司來說,作為我國最大的電信設備制造商,華為公司曾被視為民營企業標桿,但“辭職門”事件給其帶來的負面影響遠超過它為補償員工付出的10億元人民幣,華為公司因此備受社會各界抨擊,企業形象受損嚴重。
全國總工會于12月5日通報了勸辭職工、逆向派遣、裁員等三類違反和規避勞動法律和《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但我們從媒體的報道中發現,幾乎所有被質疑企業都否認有意規避《勞動合同法》,理由或因企業改制,或為探索新的用工方式,個個理直氣壯,不妥處也只是時機選擇不當而已。
更有甚者,針對后勤人員被轉簽勞務派遣合同的投訴,廣東財經職業學校的人事處一名負責人向媒體表示:“我就是惡意規避《勞動合同法》。”這位負責人如此坦言“直叫人寒到心底”。
因此,我們無法不懷疑諸多用人單位背后的真實動機。無可爭辯的事實也在向人們昭示,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應該回歸了。
話說回來,企業眼下是否不依靠任何員工就能維持正常運轉?對于勞資關系,企業不僅要看到雙方的對立,也應看到雙方相互依存的一面。尤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應當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更何況對于長期處于弱勢地位的勞動者。
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日前表示,這部法律正是為平衡勞動關系而制定的,企業實在不應視為洪水猛獸。而且,該法將幫助企業規范用工制度,建立自己團結穩定的團隊。
期待和諧穩定勞動關系早日形成,這是雙贏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