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人人可為
2012年06月12日
據(jù)媒體報道,6月3日,廣州天河區(qū)一3歲女童失足懸掛4樓陽臺,一黃衣男徒手爬上3樓防盜窗,將女童托舉十余分鐘。在警察幫助下,女童最后安全著陸,而黃衣男子卻消失在車水馬龍中。事后,經(jīng)廣州全城“通緝”,才知此人叫周沖。對自己的表現(xiàn),周沖很淡定,稱只是“舉手之勞”。
一個默默無聞,尚未找到工作的打工仔,一夜之間成了記者鏡頭下和網(wǎng)絡上的紅人,成了千萬市民眼里的“平民英雄”。相對于“平民英雄”這個稱號,他的另外一個稱號“最美路人”更讓人心動。
說到“路人”,網(wǎng)友們經(jīng)常以影視劇中的“路人甲”“路人乙”來調(diào)侃,既指角色無足輕重,也可以表示某人的社會地位無足輕重。但周沖的事跡卻告訴我們,哪怕只是一個“路人”,也可以演繹出不同凡響的精彩,成為眾人眼里的“最美路人”。
從某種角度說,人人都是“路人”,周沖之所以成了備受稱贊與敬仰的“最美路人”,根本原因,在于他在愛與善上,在勇敢與機智上多走出了一小步,而這一小步,對于另一個人卻可能是生命的一大步。期待更多的人能成為“最美路人”,在行路之余傳遞出愛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