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開發商緣何神通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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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最近公布了北京、陜西、山西等地5起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其中北京市延慶縣張山鎮上郝莊村違法建設樓房51棟。在重慶、鄭州、武漢等地,建設小產權房之勢依然如火如荼。自2006年至今,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中梁鎮開發商違法占地150畝,建起了7個小產權樓盤,涉及群眾一萬余人。
小產權房開發商緣何有這樣的神通?
在相關部門的調查中,重慶市沙坪壩區中梁鎮7個小產權房背后的利益鏈漸漸浮出水面。據了解,重慶市沙坪壩區國土局原科員劉勇,在參與該區農村違法建設整治過程中,先后收受小產權房開發商等送上的“感謝費”186.1萬元,擁有寶馬和奔馳等3輛豪車,以及多處房產,包括一處價值超過300萬元的別墅。檢方在調查劉勇案時,從中又查出了中梁鎮原鎮長蘭永連收受小產權房開發商給的好處費40余萬元、中梁鎮原副鎮長邱國全收受10余萬元的事實。
分析人士指出,食利集團相互抱團,原本是阻止小產權房蔓延的管理者、監督者、執法者,最終變成了參與者,這就是小產權房在基層不斷蔓延、且難以查處的頑疾所在。
而北京市延慶縣張山鎮上郝莊村的情況同樣如此。根據國土資源部通報,上郝莊村委會與北京廣澤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合股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很顯然,雙方結成了利益共同體。
頑疾的背后是利益集團抱團食利
重慶市沙坪壩區國土資源管理分局負責人說:“由于裹挾了上萬購房者和村民的利益,中梁鎮小產權房成了‘燙手山芋’,誰都不敢動。”
業界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從源頭治理,在這些小產權房建設過程中,只要任何一個環節叫停,都無法建設起來。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據介紹,重慶市沙坪壩區中梁鎮原鎮長蘭永連在建房申請上加蓋公章,開發商又將此文件貼在售樓部,大肆宣傳是“鎮政府項目”;在整治違法建筑時,中梁鎮原鎮長蘭永連、原副鎮長邱國全、沙坪壩區國土局原科員劉勇等人為小產權房大開綠燈;無規劃許可證、無施工許可證、無國土證的小產權房不僅全部建成,而且還電、水、氣、通訊、閉路電視“五通”。
整治小產權房必須先整治腐敗
對于違規建設小產權房,有關部門正加大懲處力度,國土資源部甚至將小產權房案件列為掛牌督辦案件,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小產權房繼續蔓延的勢頭。
小產權房十余年難“鏟”的現實也表明,僅僅依靠禁令難以根本遏制其蔓延,根治小產權房問題需要治本之策。小產權房建設問題實質上反映了農民在土地利益上的正當訴求與制度約束之間存在對立和沖突,宜從制度和法律入手,讓小產權房問題徹底消失。
違法小產權房在禁令下瘋狂蔓延,則更是因為監管執法者成了抱團食利者——他們過去失察失職所造成的亂象,反而成了他們今天腐敗尋租的“資本”。這再次提醒我們,違法小產權房問題,首先是一個腐敗問題。
小產權房十幾年難“鏟”的現實,讓人們開始思考各種“治本之策”。然而,在任何地方,小產權房都不可能無緣無故地泛濫,要么是監管者失職,要么則是監管者有腐敗。如果理當為小產權房泛濫負責的失職責任得不到追究,腐敗責任得不到懲處,小產權房即便最終被迫合法化,那最大得利者絕不是庶民,而是抱團食利集團。所以說,整治小產權房,先整治小產權房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