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支出到底是誰的“義務”
2012年06月21日
家庭教育支出總是人們關心的熱門話題。教育部日前透露,去年全國共查處各級各類學校亂收費問題涉及金額5億多元。3696人受到黨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教育部表示,將嚴處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等情況,并承諾用3至5年,控制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
義務教育與其他教育類型相比,其應有的特征之一就是免費。在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學費全免以及免除部分雜費,但在實際中,中國家庭在義務教育階段費用支出的增長趨勢已令人咋舌。中國經濟景氣檢測中心不久前公布的居民儲蓄消費意愿調查結果表明,我國城市家庭消費支出中增長最快的是教育,其年均增長速度為20%左右。2011年2月,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中國義務教育階段城市家庭子女教育成本研究課題組”開展的問卷調查和結構性訪談顯示,義務教育階段的城市家庭子女教育年均支出達8773.9元,占家庭年收入30%。
從這個意義上看,義務教育階段免除的費用其實僅占家庭教育支出的一小部分。細數義務教育階段費用支出,主要表現在學校常規收費、學校額外收費、擇校費、學習工具花費、教輔材料費用、補習家教費用、特長愛好花費、人情送禮花費、生活費及其他費用等等方面。如此之多的費用類型,盤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每個家庭的財政之上,難怪社會上對學校亂收費的評議會越來越多。但盡管如此,到了該掏錢的時候,家長們還是義無返顧地為子女進行“未來投資”,甚至在面臨擇校問題時,還要擔心捧著錢送不出去的情況。
教育部此次處置結果涉及金額超過5億元,并承諾3到5年內“控制義務教育亂收費”問題,一方面顯示了義務教育回歸公益的急迫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其中的問題重重,當下還只能從“控制”做起。從這個意義上說,嚴處“擇校費”、“教輔材料散濫”等現象,或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亂收費的狀況,但要根本解決這一問題,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教育本是公益事業,義務教育就更不用說。但在當下,即便是身為亂收費現象后果承受者的家長,也已開始將這種負擔視為 “義務”,為子女的教育埋單成為理所應當的事情。義務教育漸變為消費教育,雖然今天看來已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其中有著應試教育經年累月作用的因素。圍繞中小學教育衍生出的種種費用,最終離不開“應試”二字。上小學花錢擇校、買教輔、交額外的雜費,是為了上更好的初中;上初中交各種費用,乃是為了上更好的高中;在高中繼續花錢補課、送禮,最終是為了考上一個重點高校。能夠讓家長們心甘情愿掏出錢來的,說來說去就是升學率高的學校,而這些學校的數目又極其有限,在資源本身緊缺的前提下,入學的門檻就由鈔票層層墊高了。
而從學校角度來看,掌握稀缺的教學資源和優秀教師,便成了財源滾滾的本錢。如果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看,這似乎無可厚非,但實施義務教育的中小學并非企業,贏利也從來不應該是教育的目的所在,教育資源的不足更不應成為教育者獲取“壟斷”利潤的天然理由。在高考制度暫時無法取代的前提下,如何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以及在入學問題上實現公開、公平,教育管理部門有必要拿出更加有效的辦法。
從更廣大的視角來看,消除義務教育亂收費的病癥,可能還需從社會心理上尋找原因。應試教育使優質教學資源成為牟利的手段,而應試教育本身則是家長們為子女謀劃光明前程的敲門磚。讀書只為稻粱謀,一方面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理性”在暗中作用,文憑和學位最終都是為了變現為家庭賬本上可觀的存款;另一方面,由于競爭日趨激烈,對于“成功”的理解偏于狹隘,也使義務教育被大眾認可為成功路上的墊腳石,成為牟利機器勢所必然。如果這種社會心理不能及時得以矯正,恐怕義務教育亂收費的情況也只能長期停留在“控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