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魚翅應當立即禁止
2012年07月04日
6月29日,有網友發布消息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正式發函(國管函(2012)21號)給全國人大代表丁立國,明確說明將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7月2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稱,發函內容屬實,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7月3日《新快報》)
“如果你能看到魚翅湯怎樣做成的,鯊魚的魚鰭是如何被割下的,以及每年有7000多萬條鯊魚最終是為了魚翅湯而送命,你還會購買它嗎?”姚明代言的公益宣傳短片令無數人動容,“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可是,從丁立國代表等人提出的建議看,魚翅卻成為公款吃喝的一道美味,時常被端上公務接待的酒桌。想想似乎并不奇怪,有些公務接待向來只吃貴的,什么稀罕吃什么,以顯示接待的檔次。公務接待食用魚翅,不僅浪費納稅人的錢財,而且與環保理念、文明理念相背離,此股歪風當剎!
然而,不知出于何種原因,禁止公務接待食用魚翅,竟然還需要三年時間。擬一個規定、發一個文件而已,能有多大技術含量和難度呢?無論是保護鯊魚物種和海洋生態環境,還是遏制公款大吃大喝,人們早已形成共識,出臺相關規定并不需要反復調研、討論,看準的事情就要雷厲風行去做。誠然,有了規定未必能切實執行,而且檢查、監督的難度不小,但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首先得把規定制定出來,表明態度和決心,讓那些花公款吃魚翅的人不再堂而皇之,然后,再想辦法把規定落到實處。如果表明態度都遲遲疑疑,到時候落實起來更困難。
在禁止公款吃魚翅上磨磨蹭蹭,讓人不由得聯想到廣州市日前出臺機動車限購令——6月30日晚9時開會宣布此令,3個小時后,即7月1日零時起便開始執行,何其雷厲風行,簡直是“半夜雞叫”。限購令涉及民眾利益,人們對于限購的意見不一,限購的利弊得失也沒大搞清楚,政府本該充分調研并廣泛征求民意,但他們選擇了閉門決策、獨斷專行,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搞突然襲擊,讓市民和車商猝不及防、怨聲載道。在應該磨磨蹭蹭的事情上雷厲風行,在應該雷厲風行的事情上磨磨蹭蹭,這種現象在公共決策中并不少見。比如,公車改革;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等的推進磨磨蹭蹭;水電漲價,增加稅費等雷厲風行。一快一慢說明了什么?
“有將近1/3的鯊魚物種都瀕臨滅絕,但是,我們可以拯救它們。”這里的“我們”當然包括官員,首先包括官員,官員應該成為履行環保理念的表率,公務接待、官方宴請應首先響應“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政策宣傳。禁止公款吃魚翅,三年太久,只爭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