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金不該如此懸殊
2012年07月12日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發布的有關數據顯示,城鎮社會養老保障的覆蓋率達到84.7%,月均退休金1527元;農村34.6%,月均養老金74元,僅為城市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的近5%;城鎮老年人近75%是離、退休職工。而在農村,有44.3%的老年人仍在干農活。(7月11日《新京報》)
一定意義上,城市老人比農村老人,得到更多的養老金可以理解。畢竟,農民擁有土地,垂垂老矣之際,守著一畝三分田也能勉強度日;但對城市老人來說,生活于“什么都要花錢”的世界,若無退休金兜底,基本的生存都將難以維系。但是農村和城市養老資源的巨大差距,1527元與74元的落差,仍然很刺眼。或許可以說,在養老機制的搭建途中,政策制定者首先兼顧了城市群體的訴求,他們恰巧發聲渠道更多、政策倡導力更強。看似不那么迫切的農村人的養老需要,則有意無意被擱置起來。
長久以來,農村社會具備天然的自我養老、家庭式共濟能力,這被政策制定者一再放大,甚至輕視農民對公共保障的需求。但農村那種自給自足、自我負責的基因,本就無比脆弱。尤其計劃生育以后,農村老人難以依賴子女贍養度日,他們的暮年,多半只能實現低水平的生存。現實中,企事業員工、公職人員等城市人群,以領取退休金的方式,享受著“社會的回饋”;而在農村,養老金僅杯水車薪。農民一生的辛勞,未能得到制度層面、經濟層面的認可與回贈——為此糾偏可謂迫切,誠如相關官員所說,“未來一個時期,要力爭實行養老保障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