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獻器官面臨的難題
2012年07月13日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開展已滿兩年,出臺全國性的《人體器官捐獻基金管理辦法》被提上了議事日程。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對基金籌集、使用范圍、申請審批、管理監督等均作出了規定。
記者了解到,在器官捐獻試點地區,90%捐獻者的家庭面臨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的籌集和使用仍有待進一步完善。業內人士建議設立專項器官捐獻基金的同時,更要建立長效機制,解決器官捐獻者的后顧之憂。
救助資金籌集缺乏保障
在哈爾濱打工的王保田是一位器官捐獻者的父親。2009年,王保田年僅17歲的兒子王鑫突發急性腦出血,經救治無效死亡。王鑫捐獻出了肝臟、腎臟、眼角膜等多個器官和組織。
王保田接受《經濟參考報》電話采訪時說,當時他和妻子兩人在北京當臨時工,一個月掙3500元,而王鑫的治療和善后費用花了20多萬元,到現在還欠下幾萬元的外債。
類似王保田這樣的器官捐獻家庭不在少數。據了解,在器官捐獻試點地區,90%捐獻者的家庭面臨生活困難。最近一個引發熱議的案例是,湖北大學生黃圓圓在深圳實習時身亡,其父母決定將女兒的遺體和器官捐獻出來,但同時欠下的七萬元醫療費貸款成為這個家庭沉重的負擔。
針對這類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在今年“兩會”上提交了一份關于鼓勵器官捐獻和對器官捐獻者提供救助的建議。張育彪認為,有些器官在移植前需要用相當昂貴的藥物,而器官移植的相關部門如紅十字會、醫院等沒有相應的基金來負擔這部分費用,政府也沒有相應的制度和保障,這導致許多捐獻者家屬不愿使用昂貴藥物而使得器官衰竭,最終不得不放棄移植。
中國紅十字會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資金是開展人體器官捐獻的保障。目前人體器官捐獻的資金來源采取“政府投入一點,醫院支持一點,社會募捐一點,受益者拿出一點”的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
深圳市紅十字會常務理事趙麗珍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紅十字會2004年設立了一個針對住院貧困人群的醫療救助專項資金,目前主要是從這部分資金里拿出一部分來用于器官捐獻的醫療救助。器官移植醫院也會給予一定的費用支持,比如前段時間中山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捐贈了20萬元,作為紅十字會開展器官捐獻工作的專項資金。
趙麗珍說,像黃圓圓事件中這樣針對個人的捐款,主要是由媒體發動、以社會募捐居多。“我們會告知受益者有這方面的救助項目,讓其自愿選擇。”
業內人士介紹說,當前最理想的解決方案是國家安排專門的財政資金或彩票公益金全額承擔。但是,在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在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障水平尚不高的“國情”下,由國家完全負擔這項救助工作似乎不太現實。現實可行的方法是,在充分利用現有的醫療保險、新農合保障體系的同時,由紅十字會根據貧困捐獻者家屬的申請對其進行適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