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燒老人遭醫院強行驅逐醫德何在?
2012年07月13日
7月9日下午,麟游縣醫院的醫生告訴已住院10天的梁大爺,按照合療政策規定,他的醫藥費已快花到2000元標準了,醫院讓辦理出院手續。當天下午,兒子雇車把父親拉回家,回家時的梁大爺因高燒不退,繼續請衛生所的醫生看病。(7月12日《華商報》)
根據醫院的說法,他們是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2012年麟游縣醫院年次均費用控制指標應該在2350元以內”,才把老人趕出醫院的;醫院說這樣做也是為了節約醫療資源。事實上,對于這一指標,縣合療辦將對醫院進行考核,如果醫院年次均住院費用超過這些就要處罰,所以醫院也制定相關規定對科室進行處罰。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最基層的醫生就開始變相地以所謂節約醫療資源為借口對病人進行驅趕。這無疑傷了無數患者的心,也有損醫德。
應該說,縣合療辦的初衷也不錯,畢竟珍貴的醫療資源有限,對有些已經不需要住院治療的病人,就應該勸其出院,但是,前提是病人的病必須治好;而現在,醫生為了經濟利益,曲解規定,為達到節約醫療資源的目的,不擇手段,該讓出院的讓出院,病還未治好,不該讓出院的也驅趕出院,這就違背了起碼的治病救人的職業道德,造成嚴重后果,還有可能觸犯刑律。不顧病人的病情治愈與否,就一律按規定驅趕出醫院,那么這個規定就是不人道的規定,執行這個規定的人也是違背道德和有關法律的。
而顯然,之所以將錯就錯,醫德淪喪,讓患者不能就醫,就是背后的經濟利益驅使,就是縣合療辦針對節約醫療資源的考核指標不盡合理,如果醫院年次均住院費用超過2350元,就要對醫院進行處罰,當然就是對醫生進行處罰。所以為了確保住醫院年次均住院費用不超規定,醫生就可將醫德拋在腦后,而一味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但是,其歸根結底還是因為這個規定的不合理或者說有漏洞,才導致這種驅趕病人出院的奇異情況發生。
醫院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地方,任何置病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于不顧的做法,不管是出于何種原因和初衷,都是不正確的和違法的。因此,節約醫療資源,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能搞“一刀切”;不能經濟利益優先,正確的做法只能是在保證病人的生命健康的前提下,盡量節約醫療資源,為更廣大的患者服務。醫院應該立即停止和制止這種強行驅趕患病者出院的做法,防止再發生類似情況,及時將驅趕出去的患者接回來治好他們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