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生態保護費”能否服眾
2012年08月06日
“云南昆明擬對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的生態保護費正在報請有關方面審核通過”的消息,引起網民激烈討論。根據滇池往年的游客量推算,這一收費制度如果審核通過,每年至少將影響到4000萬游客的切身利益,因此能否做到令人信服,顯得至關重要。
根據云南有關方面的說法,滇池征收“生態保護費”是由于滇池環境治理存在資金缺口,并且缺口達到80%。這樣一個聲稱“生態保護”、表面上“合情合理”的說辭,真的經受得住公眾的審視和拷問嗎?
有關資料顯示,滇池治理在“九五”期間完成投資超過25億元,“十五”期間超過31億元,“十一五”期間的計劃投資是183億元。如此巨額的治理投入和快速增長,卻“還有80%的資金缺口”,難道滇池的生態治理真是越治越差?并成為吸金的無底洞?巨額的治理投入又用在了什么地方?在沒有向公眾公開并取信于民之前,貿然開征新的收費品種值得思量。
滇池生態環境的破壞,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可能較為復雜,但作為既成事實,決不是將來的游客造成的。作為生態治理,理應向破壞環境的始作俑者追償責任,而不是向未來的游客收錢。如此看來,因治理環境缺錢就向游客收費的邏輯,其實并不完美??偛荒芤驗閷碛慰偷牡絹?ldquo;可能”造成環境破壞,就利用可能性開始收費。
媒體近些年來早有報道,比如云南石林,近年來每年向游客收取高額的門票費,而真正用于石林保護的卻少之又少。走大旅游路線的杭州西湖,近些年來向游客免費開放,真正做到還湖于民,其環境治理不也同樣做得很好?如此看來,不直接收取門票費或生態保護費,同樣可以把環境保護做得很好,決不能簡單地把收費與加強生態治理保護等同起來。以生態治理保護為由,提高景點門票收費甚至開征新的收費品種,其實不難讓人看出其背后隱含的旅游經濟沖動和短視。
當然,對很多地方而言,生態治理保護是擺在政府和公眾眼前的一道現實難題。生態治理保護也是必須付出成本的。關鍵在于,解決資金缺口的辦法應該廣納民智,遵循公開公正的社會準則,資金使用做到公開透明,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從而真正取信于民并得到公眾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