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吃魚翅怎么成了“浪費”?
2012年08月20日
行業協會有權為本行業利益說話,但作為公共機構,更需要捍衛社會共同的價值觀和人類行為的底線。
近日,“鯊魚可持續利用會議”在北京舉行,主辦方是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一些與會專家和業界代表表示,我國傳統的魚翅消費文化受到了國際社會不公正的評價,“一群吃鯊魚肉的人帶頭譴責一群吃鯊魚鰭的人”;我國沿海的鯊魚捕撈都是兼捕所得,被撈獲的鯊魚基本上無法再存活,不利用它反而是一種資源的浪費,不吃是不對的。(8月17日《廣州日報》)
有關“拒吃魚翅”爭議,近年來是個熱點話題。任何公共話題當然都可以辯論,作為水產界的專家和業者,出于維護本行業的利益,反對“拒吃魚翅”,倒也無可厚非,但是,這樣的反對應當建立在具體的事實基礎和理性的說服上,而不能回避對己方不利的事實,甚至混淆黑白。
說出“拒吃魚翅是一種浪費行為”雷人之語的專家和業者,這個觀點實在不值一駁。
有人說,鯊魚是和其他魚類混在一起,被意外捕獲的,所以捕了不吃就是浪費。這樣的觀點存在兩個謬誤,首先誤捕確實普遍存在,但問題是,誤捕并非不可防止,且被誤捕的鯊魚有些可以放生。歐盟2009年就出臺規定,要求采取措施減少誤捕,對誤捕但有存活可能的鯊魚進行放生等。其次,在龐大的魚翅消費驅動下,“誤捕”的鯊魚數量根本滿足不了市場需求,專業捕鯊業的規模壯大是個不爭的事實。
有人說,活殺鯊魚取鰭的紀錄片是騙人的,割鰭棄肉的行為根本就不存在。但事實上,對于許多遠洋捕撈的漁民而言,由于缺乏冷凍保存條件,他們捕到鯊魚后,會選擇將價值最高的魚鰭切下,將鯊魚軀體拋棄。正是由于漁民割鰭棄肉行為的廣泛存在,去年10月,我國臺灣的漁業部門宣布,從2012年起執行鯊魚鰭割取禁令,落實“鯊魚鰭不離身”的措施。否定割鰭棄肉,這明顯是在睜眼說瞎話。
有專家說,歐美擁有龐大的魚肉市場,拒吃魚翅無法實現保護鯊魚的目的。這是在夸大事實,回避責任。鯊魚肉堅硬且粗糙,還有強烈的尿素味,加工難度高,所以屬于經濟價值較低的海產品,所以在大多數國家并非消費的主流。魚翅貿易才是濫捕鯊魚的根源所在,這早已是國際公認的事實。
有業者說,捕鯊是合法漁業,鯊魚絕大多數并未瀕危。但據美國《科學》雜志統計,有110種鯊魚正處在瀕臨滅絕的邊緣,近20年來,大西洋西北區域的錘頭鯊減少了89%,大白鯊減少了79%,虎鯊則減少了65%。全球每年獵殺鯊魚的數量超過7000萬,按照這樣的獵殺速度,鯊魚絕種只是時間問題,海洋生態系統將面臨重大危機。
人類為自己的口腹之欲,無度地向自然索取資源,最終必然付出慘重的代價。“拒吃魚翅”運動的發起,是一種人類自身責任的反省,有關行業協會不能為了狹隘的商業利益,對這場運動給予否定。
行業協會固然有為本行業利益說話的權利,但作為公共機構,更需要捍衛人類社會共同的價值觀和人類行為的底線,順應文明的潮流,以專業的知識和社會責任感,與公眾進行理性的溝通,這樣的行業協會才會獲得社會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