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募捐提成可以沒透明不行
2012年08月27日
在慈善尚不成熟的生態下,對于慈善組織的運作模式,人們往往并無共識。善款流向、募捐提成等,也動輒遭疑。
施樂會因“最高提成15%”飽受質疑,被指責是“騙捐”。這不是孤例,早在2007年,河北民間慈善組織“402愛心社”,就曾因每次從善款中提取7%,而被質疑是“打著愛心幌子斂財”。由此可見,對于募捐提成,公眾還缺乏趨同的認知邏輯。
募捐提成,果真就等于“騙捐”“斂財”?其實不然。慈善不是做生意,但卻并非無償的。其募捐、管理、服務,終究需要成本,若差旅費等全由社工自掏腰包,難免會削弱他們積極性。基于此,按比例支付傭金給籌款人員,已成慈善領域的國際通則。在我國,慈善組織可抽取10%的管理費,也成了行規。
由此看來,將募捐提成視作“騙捐”,未必公允。在“費用自擔”的模式下,社工在自損代價下勢必缺乏動力;而“有償社工”,卻能以物質激勵和風險嫁接,來激起社工的熱情,也讓其感到募捐壓力,避免懈怠。因而,“募捐提成”合乎情理。
可即便“募捐提成”并無不可,提成比例也應與募捐成本匹配。最高15%的提成比例, 會否造成負面激勵,委實難料。若社工為了提成,采取超募等方式,瘋狂地募捐,甚至不惜信息轟炸,不免適得其反,也違背了捐贈者的意愿。
2010年,慈善家曹德旺就與中國扶貧基金會簽訂了一份“苛刻捐款協議”。協議中規定:2億元要在半年內發到10萬農戶手中,差錯率不得超過1%,管理費不超過善款的3%。在3%的提成比例下,15%的上限未必顯得多了些。
與其說,公眾的質疑點是“捐募提成”本身,倒不如說,他們是在對募捐透明性、可監督性心存疑竇。
事實上,若募捐信息足夠透明,募捐成本幾何,完全可以看得見。提成比例是高是低,一目了然。正因善款募集信息含糊,公眾擔心,在“最高15%的提成比例”中,會有分肥空間。在閉門運作下,募捐成本,只能是筆模糊賬;社工是否以提成為牟利手段,為獲取報酬而放松對受助對象的審核,抑或超募,也無從得知。
再者,施樂會的“社工”,并非職業募捐者,而是熱心公益的志愿者。其志愿性,本就與“有償性”有抵牾之處。他們籌款資格,也未必經過了專業認證。他們能否提供專業化的慈善服務,也是存疑的。
更何況,在現實運作中,“有償募捐”帶來的募捐方式失當,也造成民眾反感。志愿者為完成募捐金額,發送募捐信息過頻,以至于發送“垃圾短信”,都會刺激民眾的情緒。
慈善機構,畢竟是公益平臺,這就決定了,它當規避“牟利”傾向和僭越空間。若是募捐沒了透明,也無專業性,那勢必會被掩埋在輿論的口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