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NGO能否得到公正對待
2012年08月31日
《佛山日報》載,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資質的社會組織目錄(市級)公布,57家入圍者中,行業協會占了46個,其余是職業培訓類、企業服務類,而備受關注的公益類組織,僅有市義工聯及市慈善會入選,民間NGO則缺席。
題外話:NGO組織的缺席,讓此次社會組織目錄看上去很可笑。公益慈善領域亟需社會組織的力量,但是在該目錄中,僅有2家入圍,而且還都是具有官方背景的組織。為何民間NGO組織不能入圍?是條件不夠,還是有人為傾向?無論如何,政府的資金來自財政,不能漠視社會需求而隨意配置資源。
《佛山日報》載,禪城區南莊“吉利橋”開裂下陷一個多月,消息封鎖了一個多月,卻未見開工修補。市民憂心過橋車輛安危,部門回應稱,已經在申請重建。
題外話:橋梁開裂,不能圍起來后就不管了。路橋公司說已提交申請,等待審核和立項。不過,這都一個多月了,還沒有施工,這又做何解釋?是該說政府行政效率低,還是有關部門工作態度松懈?
《佛山日報》載,前日下午5時,禪城區匯銀奧林匹克花園泳池,一個10歲的孩子在此溺亡。這是今年6月以來,經媒體披露的發生在正規泳場的第6起溺亡事件。
題外話:該說什么好呢?正規泳場里一而再再而三出現溺亡事件,這樣的現象難道正常嗎?難道沒有解決的措施嗎?泳場救生員問題,已被質疑過多次,仍未看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舉措。改變惰政思維,已經刻不容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