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出臺之前怎么辦?
2012年9月24日
9月20日上午,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表示,由于慈善法要規范的內容、調解的行為、涉及的社會關系很多,因而慈善法的立法必然有一個較長的論證過程。而在慈善法完成立法之前,民政部將對慈善組織年檢、評估、信息公開和制定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四個方面作好管理工作,在短時間內提高公益慈善組織的公開透明度。
近年,雖然關于慈善法出臺的呼聲日漸增高,但其具體出臺的時間表卻一直未獲官方的明確說明。隨著2008年汶川地震后民間力量大舉進入慈善領域、2011年郭美美事件后社會各界對于慈善透明提出的迫切訴求,慈善法未出臺之前,如何規范管理以促進中國慈善事業當下的健康發展,民政部首度對此進行回應。
年檢一直是官方對慈善組織工作是否合規合格的重要考量。此前,雖然各慈善組織每年均向有關部門提交年檢報告,但年檢內容所體現出來的嚴格性及監督作用一直未得到相應體現,甚至有專家曾指出:“近年來爆出的丑聞幾乎沒有一個是被年審審出來的。”一個真正有意義的年檢首先要從內容上進行科學合理的設計,真正能體現出對被審查內容的體現;此外,年檢的意義更重在通過年檢來實現對提交者工作的監督,如何讓年檢真正成為公益組織是否合格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政府需要表現出更嚴格的作風,避免年檢成為一個“走過場”的程序。
一直以來,如何評價一個公益組織使用善款是否高效、公益項目運作是否專業,引入第三方評估成為業內的一個共識,而政府此次提出了將對評估進行更好的管理,并著力于培養更多民間第三方評估機構出現,以形成對公益組織更加專業和多樣性的評估環境。
在信息公開方面,近年,民間和業內均在為信息公開做著各方面的努力,而如何讓公眾看得到看得懂一直是信息公開的“癥結”。此前,民政部門規定年檢要在指定的媒體和網站公開;而業內則自律性地希望能夠擴大“指定”范圍,以便于公眾可以通過更及時、方便、快捷方式了解公益組織的運行情況。
而在制定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方面,則是業內多年來的迫切呼聲。由于公益組織在實際管理中涉及部門較多,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等均有涉及,因此,如何能夠協調好各部門制度規范,真正讓公益組織得到統一、合理、科學的管理一直是對政府的期望和要求。
盡管此次民政部門對于慈善法未出臺前的公益組織管理進行了四個方面的強調,但對于具體如何實施,以及將在哪些細則上進行進一步明確,目前尚未有清晰說明。而就以往數度相關條例或規范文件出臺的過程看,業內希望政府部門可以提前廣泛的聽取意見,并以更加信任、鼓勵的態度來進行管理,防止因噎廢食的緊縮狀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