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橋修路:為公益還是為牟利
2012年10月16日 來源:晶報
盡管圍繞著兩處“黃河大橋”所呈現(xiàn)出的荒謬事實各有不同,但卻都集中展現(xiàn)了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路橋牟利之亂象
央視《新聞周刊》近日播出的有關(guān)黃河大橋“回歸”的報道,受到各界廣泛關(guān)注。10月8日開始,已經(jīng)收費26年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不再收費,但實際上,這座橋1996年就還完貸款了。從1996年一直到2012年,一共多收了16年錢,僅1996年到2008年就多收了14.5億元。
據(jù)大橋經(jīng)營方中原高速的年報顯示,河南省政府正是中原高速的實際控股人,延長收費的手法則是將“還貸性收費”悄悄變成“經(jīng)營性收費”,然后投入房產(chǎn)等其他領(lǐng)域——地方政府作為幕后大股東操盤架橋修路,而后將本應體現(xiàn)公益性的路橋作為牟利工具上下其手,黃河大橋所反映出的這些問題,恐怕具有相當?shù)钠毡樾浴?/span>
同樣名為“黃河大橋”,在寧夏吳忠,大橋輔道橋在今年7月撤銷了存在10年的收費站。正在當?shù)厝罕娕氖址Q快的時候,當?shù)卣块T卻在路口設(shè)置了路障,通車道變成了死路,行人和車輛都無法通行,而相關(guān)部門給出的理由竟是“不安全”。收費時不做好維護,一免費就變成危橋,貌似貼心的“不安全”,顯然無法說服公眾。盡管圍繞著兩處“黃河大橋”所呈現(xiàn)出的荒謬事實各有不同,但卻都集中展現(xiàn)了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路橋牟利之亂象。
曾有報道稱,世界上70%的收費公路在中國,也有眾多路橋超期收費的新聞事件進入公眾視野,但最終都不了了之。一直以來,因為是直接經(jīng)營者和收費代理人,路橋公司很自然地成為眾矢之的,被指唯利是圖。但眼下看來,一些地方政府才是真正的幕后操盤手。
政府部門的職責,本是通過對稅收的合理使用和資本運作,推動公共道路和橋梁建設(shè),并最大限度地凸顯其公益性。同時,政府部門應代替納稅人行使對路橋公司的監(jiān)督權(quán),使之在合理的利潤范圍內(nèi)更好地為公眾服務(wù)。但目前的情況卻是,一些地方政府由監(jiān)督者變成了操盤者,由公平正義的維護者變成了黑色利益的同盟者甚至主導者。而因為手握行政大權(quán),近乎掠奪的收費常常能披上“合法”的外衣,公眾只能乖乖就范。
多收的錢去哪兒了?這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而有必要進一步追問的是,這種扭曲的運行模式是如何成為潛規(guī)則,又如何被長期允許的?這樣的模式不被徹底糾正,借路橋牟利的亂象就永遠不會從公眾視線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