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些一天被洗7次腳的慈善
2012年10月25日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10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老年公寓前后有4撥愛心人士來給老人們獻愛心。重陽前后,獻愛心活動突然井噴了,這家養老院有位老人甚至一天被志愿者們洗了7次腳。這樣的獻愛心,不少老人都說受不了。(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19版)
獻愛心也要講究分寸,把握時機,如果只在重陽等節假日前后才想到關愛老人,搞扎堆式慈善、一窩蜂慈善,就會擾亂老人的生活和心情,就可能造成“一天被洗7次腳”的過度慈善。
這不是個案。之前曾有報道,有敬老院老人一天被洗8次頭、被洗十幾次腳。這不但心理吃不消,身體也吃不消啊!還有個段子,說有個老人剛往紅綠燈那兒一站,就被一幫“紅領巾”簇擁著扶過馬路,接著又被另一幫“紅領巾”扶過來,來來回回好幾次,但老人其實沒打算過馬路。小朋友的愛心是滿足了,也可以寫進作文了,但誰關心老人真正想做什么呢?
獻愛心不能一獻了事,如果不注意方式,就會適得其反,成為“甜蜜的負擔”。據老年公寓負責人介紹,一位老人被梳了2次頭,被剪了2次指甲,被洗了2次腳,被掏了2次耳朵……養老院好幾位老人都享受了同樣的待遇。可想而知,這樣的獻愛心只會搞得老人身心俱疲。如果提前了解下養老院活動安排,問下老人的情況和需要,還會發生此種尷尬嗎?
如果不考慮效果,不尊重受助人,也容易被外界質疑為不是獻愛心,而是秀愛心。這種指責也許并不公平,有人可能會回擊,你又為老人洗過幾次腳?但人們質疑的不是為老人洗腳,而是是否過度。那些“社會愛心人士”和“大學生愛心社團”有必要反思,如果沒有拍照攝像,如果沒有學校的社會實踐要求,自己還會不會去獻愛心?錯峰做慈善是否更好?
“因為愛,所以愛”適用于感情表達,但做慈善除了情感動力,還要有理性考量和道德反思。當然,這也需要受助方如敬老院方面及時提醒,如此,才能少些“一天被洗7次腳”的形式主義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