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聃:林州摔嬰案考驗公信力
2013年08月19日 燕趙都市報 特約評論員:王聃
當媒體開始定義此前鬧市中的摔童舉動為“隨機的暴怒”時,我不知道,接踵發生的河南林州民警摔嬰案又將領受怎樣的譴責。但作為一個事實,這早已不僅是越來越重的社會暴戾之氣。8月17日晚,記者從林州市委宣傳部獲悉,近日媒體報道的林州市摔嬰民警郭增喜,已于當晚10時許被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刑拘。今年7月,這位從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搶走街上一男子懷里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后猛摔在地,釀成重傷。事件發生后,涉事民警只遭到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
任何人直面這一幕,都只能是無語和怯于想象的。如果說警察、法官等維護社會秩序底線的群體有著天然的被信賴感,原因只是公眾相信他們有著最基本的行為邊界意識。一位從警近30年的民警竟然在酒后暴摔女嬰,在此刻顛覆了所有人的認知與信任。一個殘暴的警察,只會讓圍觀者產生系列“壞的聯想”。緣于日常的冷血,人們會反問,他辦案能文明執法不刑訊逼供嗎?明顯的故意傷害,懲處卻是輕飄飄的禁閉,人們會反問,這是否涉嫌部門包庇?
盡管當事警察現在已被依法刑拘,被摔傷女童也已出院赴京檢查,但這依舊是一起遠未結束的公共事件。對于該起被當地“隱瞞”長達一個月,最終因為當地人大的重要領導給媒體爆料而大白于天下的新聞,正如人民日報所質問的——— 1、當事人為何只被禁閉15天?2、案件發生在7月18日,距事發已過31天,為何當地今日才“迅速”成立調查組?3、本報多次致電林州宣傳部,為何始終既說不清楚事發原因,也不能提供孩子具體傷情?4、調查組成立是為追蹤事實、承擔責任,還只是輿論應對。和警察的摔孩子舉動比起來,林州當地從警方到上層不約而同的沉默,一樣催人憤怒。
是怎樣的黑手試圖淡化林州摔嬰案的社會影響?是誰在將故意傷害事件“簡化”為紀律處分?“當事民警郭增喜稱當時只是摸了摸嬰兒的臉和手,確定是布娃娃后才舉起摔了”,如此怪異的話語又是被何種心態所驅使而出?真相還在被厘清,一切終會水落石出,但毋庸置疑的事實是,林州方面的表現,更像是在進行一種消除負面影響的危機公關,不僅要求群眾在公共場所禁談此事,記者采訪時,當地官員甚至都諱莫如深躲開。一切并不是為了讓真相最終水落石出,只是為了讓其負面影響最小呈現,這恐怕只能是過度維護地方形象的官方行為。
在一個因為自媒體存在而早就難以封鎖“消息”的年代,河南林州的摔嬰案事發月余后才被外界知曉,這實在太不正常與令人匪夷所思。自媒體時代,公眾擁有了更多的消息源與表達渠道,社會正義在法定的處理程序中,更在所有人的心里。因為對于社會倫理的強烈破壞,指向女嬰的重摔事件,往往最容易激發公眾的憤懣感,它格外需要及時、公開與透明的調查過程,需要及時回應公眾對此的種種疑問。否則,就只能衍生出公眾對此的不信任情緒,以及由此附生的大事化小、地方形象比真相更重要乃至權錢交易的認定。顯然,這是林州方面所試圖去做卻遠未思量清楚的。
尊重自媒體時代的常識,才能挽回地方形象。現在看來,當地政府已經站到了行政公信力考驗的十字路口,如果說林州官方此前因為過度想挽回地方形象,而忽略了案件中一些最基本的事實與真相,那么接下去是它迅速“補課”的時間了。“補課”是為了還原警察摔嬰事件的真相,也是要去證明,在眾聲喧嘩中,這依舊是一個能夠提供真相的年代,而不是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