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是一個干旱缺水的國家,水資源非常匱乏,是全球13個人均水資源最匱乏的國家之一。然而,自來水公司和地方政府卻對自來水“漏”水現象無動于衷,任由每年“漏”掉一個太湖。
從表面上看,主要是維護和改造自來水管網的投資費用過高,自來水公司不愿意投資這筆錢,或者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投資,維修和改造管網。但從深層次角度說,歸根結底,主要是自來水“漏”水對自來水公司沒有造成任何經濟損失。為每年“漏”掉的一個太湖買單的不是自來水公司,而是用水的廣大市民,所有的自來水損耗最終會均攤到民眾的頭上。所以,地方政府和自來水公司沒有維修、改造、升級老化、損壞管網的動力,任由管道“漏”水。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壟斷性國企,自來水公司有關自來水成本以及管線維護費用多是一筆糊涂賬,沒有公開,自然就缺乏監督。就算民眾為“漏”掉的一個太湖買了單,也被蒙在鼓里。要解決管道“跑冒滴漏”,從根本上,應該加強對自來水公司的監管,公開自來水成本以及相關的管道維護費用,接受社會的監督,先杜絕自來水公司財務上的“跑冒滴漏”,從而倒逼自來水公司在管道維護方面下工夫。
另外,地方政府也要承擔責任,對自來水管網維護、改造和升級需要花費的成本進行審計和公開,對于資金缺口部分,政府給予補貼。畢竟自來水是生活必需品、公共用品,管網的維護和更新也不能完全依靠自來水公司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