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父債子還”早已成為“過去時”,那“子債父還”就更是無從說起,而且于法也無據。但就是有這樣一位老父親,在忍受喪子之痛后,毅然決然接下了兒子生前做生意欠下的百萬元債務。5年來,夫妻二人已經為兒子償還了近30萬的債務。這不僅感動了債主,也感動了我們大家,“子債父還”踐行、堅守的是誠信。
其實,面對兒子所欠下的債務,按照法律規定,父親本可以置之不理,但他深知人家的錢也不是偷來搶來的,都是辛辛苦苦掙來的,他們也很不容易,兒子雖死,但賬不能賴不能爛,而之于債主而言,無疑自己與兒子就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因此要傾其所能得替兒子還上這個債。
在這樣一個誠信有所動搖甚或滑坡的社會,這顯得彌足珍貴,而且熠熠生輝。這就使人不禁聯想起社會上的一些“老賴”,為了逃避債務玩“失蹤”,明明兜里有錢,寧可自己花天酒地,就是不肯還債,完全將誠信踩到了腳下。這之間思想及境界真是相差十萬八千里。
100萬對于靠種田為生的老夫妻倆而言,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在其有生之年能否還清還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但只要心中善念不滅,堅守誠信,從點滴做起,就能使得債務的數字不斷縮小。5年已幫兒子還了近30萬債務,其間老夫妻倆付出了多少勞動,又過的是什么樣生活,足可以想見。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把誠信看得比山重、比天大,這是老夫妻的可貴之處,也是難以用金錢來衡量的。
老人堅持還債,失去的也許是金錢與美好生活,但獲得的卻是別人的尊重以及自己對誠信的不離不棄,雖苦猶甜,遠比吃香喝辣更來得心安。這不僅為社會做出示范,也是對“老賴”的無情鞭笞,人生之大莫過于誠信。這也是為人的立身之本,誰背離了這一點,誰就會被社會所唾棄。
老人的這種誠信精神應成為全社會的共同信仰與堅守,但愿“子債父還”這盞明燈能照亮我們及我們的社會,讓誠信高揚于社會的上空。